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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在中央综治委今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 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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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2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罗干在中央综治委今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
  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新华社记者王雷鸣、本报记者吴兢报道: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0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今天在北京举行。会议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针对当前社会治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了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罗干主持会议并讲话。
  罗干指出,始终坚持“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为改革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今年上半年,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社会治安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开展了“打拐”专项斗争,加大了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力度,加强了学校周边治安整治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针对油田、铁路、金融等方面突出的治安问题,采取了综合治理措施,强化了治安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目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还大量存在,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仍相当繁重。因此,必须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全力以赴,争取更大的成绩;以“三个代表”为标准,改进工作,提高质量,增强实效,维护好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让党中央放心,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罗干强调,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由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增多。各级党政领导要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的利益出发,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各级综治委、综治办要全面掌握本地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主动、扎实地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开展。市、县、区特别是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和当务之急,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形成调处意见,并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
  罗干最后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尽可能把工作做在问题发生之前。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在推进改革、加快发展的同时,认真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政法机关在办理案件、处置问题时,要增强综合治理意识,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多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思考问题,通过办案寻找原因,发现漏洞,提出防范措施,并帮助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严密管理制度,强化法制教育,落实预防措施。各级综治委、综治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纪要》的要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认真做好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要针对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积极探索预防犯罪、解决治安问题的治本之策,努力建立起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把问题更多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使维护社会治安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会上,中央综治办汇报了今年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汇报了预防金融诈骗犯罪的情况,上海市介绍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经验。会议还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肖扬、韩杼滨及中央综治委委员出席了今天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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