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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改革退休养老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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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27
第7版(国际)
专栏:综述

  巴西改革退休养老制度
  本报驻巴西记者 吴志华
  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经济稳定发展、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证。巴西自1923年开始实行铁路职工退休养老基金的立法以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巴西逐步确立了国家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原则,并由此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条例,建立了承办社会保险服务的政府机构等。
  然而,巴西社会保障制度在发展过程中也发生过一些重大的失误。例如在没有确保新的资金来源时,就盲目地扩大保险对象和随意提高保险标准,随意制定减免社会保险费的优惠政策,结果造成社会保障开支大幅增长,在征收企业和个人社会保险费方面出现诸多漏洞。情况最严重的是在公务员退休养老制度上。直到1993年前,公务员还不用缴纳社会保险费,缺乏社会保险意识,退休工资比在职工资还要多,造成了政府财政开支赤字剧增。
  上述种种弊端再加上全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社会保障基金收支不平衡的现象日益突出。弥补社会保障基金赤字便成为政府越来越沉重的财政包袱。去年全国社会保险机构在给付退休养老金上的开支为1046亿雷亚尔,而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只有560亿雷亚尔,收支结算出现485亿雷亚尔的赤字,相当于当年GDP的4.9%。改革退休养老制度就成为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首要目标。
  去年12月,巴西国会审议批准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方案。首先,对公务员退休制度做了重大调整,其中主要有确立公务员退休金最多不得超过现职公务员最高工资标准的原则、规定退休公务员也应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提高在职公务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标准,将男、女公务员的退休年龄从原来的53岁和48岁分别提高到60岁和55岁,取消了公务员可提前退休等。
  第二,加强对企业、个人的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在巴西,凡是雇工的企业和个人(如雇用家庭保姆),其中也包括在巴西的外资企业、国际组织、外交使团等,都必须缴纳相当于雇员工资总额20%的社会保险费。除此之外,生产性企业还要缴纳相当于企业产值3%的社会保险费和相当于企业利润8%的企业利润社会费。
  第三,调整了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发放的计算方式,引入了新的退休工资计算标准。过去企业职工的退休工资是按最后3年平均月收入的70%计算的,忽视了企业职工工龄和缴纳社会保险金时间长短的因素。新的退休金计算方式综合考虑了退休职工的退休时年龄、工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和预期寿命等因素。
  改革方案实施时间不长,就取得了明显的效益。今年头4个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方面的开支平均每月620万雷亚尔,低于去年同期的840万雷亚尔和1998年之前的1800万雷亚尔。提前退休的企业职工人数大大减少。今年前4个月,企业职工上缴的社会保险费收入达到165亿雷亚尔,比去年同期增长4.8%,用于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开支也比去年减少3亿雷亚尔。(本报巴西利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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