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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负担监督卡”也须审计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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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25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农民负担监督卡”
  也须审计监督
  江苏淮安市 童云亮 章炳骏
  据报载,山西襄垣县1999年度上报农业产值时,虚报了10万头生猪,仅此一项即虚报农业产值几千万元。目前,在有些地方,重复计量农副产品的现象十分严重,一些乡、村领导干部为了“达小康”、完成任务或显示“政绩”,在农民收入中掺加大量“水分”,导致农民负担日益沉重。最近,笔者对苏北某村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从村民提供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上所填的数字看,1999年度农民负担没有超过1998年度该村人均纯收入的5%,也就是说,从“卡”上看,该村农民负担并不重。但是,通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发现实际情况远非如此。村会计提供的统计数字显示,该村1998年度人均纯收入被夸大了。在被调查的349户、1379口人中,年人均纯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有2户,计10口人;3000元以上的有42户,约166口人;2000元以上的,有141户,约540口人;2000元以下的为154户,约663口人。经核算,该村1998年度人均实际纯收入最多2000元,然而《农民负担监督卡》却填了2695.52元,相差近700元。如按5%的负担标准计算,仅因虚报年人均纯收入,该村每人每年就要多负担35元以上。
  据该村村民反映,他们并不知道1998年底人均纯收入数字是怎么算出来的,村务公开栏没有公布统计方法,也没听说有哪个部门来核实过数字的真实性。可见,对农民负担的监督,仅仅靠发一纸卡片是不行的。许多人为的因素,使得一些地方的《农民负担监督卡》形同虚设,起不到监督的作用,而这其中的“猫腻”群众却无从知晓。因此,我认为,对《农民负担监督卡》实施审计监督,保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真实性,是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应当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笔者建议,县级审计部门,每年应组织力量,对当地农民负担情况随机抽样审计,并把审计结果通报给被审计的乡、村农民;同时向县人大出具审计报告,以便县人大对农民负担情况实施进一步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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