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阅读
  • 0回复

正确实施退耕还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25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正确实施退耕还林
  对超坡度耕地实施退耕还林,治理水土流失,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确保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国家为此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有效地促进了退耕还林工作的开展。
  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也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不仅会影响退耕还林工作的正常开展,还将引发一系列矛盾,甚至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规范退耕还林工作。一是正确界定退耕还林范围。个别林业单位借口退耕还林,将农民已耕种几十年的平地也强行造林,导致农民无地可种。二是加强领导,确保退耕还林有序进行。退耕还林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涉及众多农民的切身利益,应当在统一领导下进行。有的单位在实施退耕还林工作中,不同地方政府沟通协调,而是直接面向农户,由于不同单位之间政策标准不一,使农民产生抵触情绪,影响了退耕还林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出台相关政策,严禁个别林业部门借口退耕还林,侵占农村集体耕地。依法回收被农民侵占的林地,保护好森林资源,是国家政策;保持耕地总量平衡,保护农村的合法耕地,也是国家政策。二者要统筹兼顾,不能顾此失彼。
  二、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明确土地权属,坚持谁的地谁退、守界经营的原则。实施退耕还林,对待尚存争议的土地要慎之又慎,应先由有关部门确定权属之后,再由其所有者实施退耕还林。
  三、退耕还林应重点突出,分类实施,有计划进行。现阶段要以主要河流、公路、铁路、城镇和居民点为重点,提高水源涵养能力,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绿色景观。对人均耕地较多以及多种经营发达,农民对土地依赖性较小的地区,可以加快步伐;对人均耕地较少,经济结构单一,农民单靠土地维持生活的地方,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心理承受能力,分年度、按计划实施。
  四、实施退耕还林,要因地制宜。各地要根据土壤、气候等综合条件,选择适宜的树种和林种,改变单一营造用材林的格局,大力发展经济林。要结合退耕还林,促进农村种植业结构调整。因为经济林见效快,易于被群众接受。对于一些有丰富的栽培果树经验的山区农村,尤其要着力实施退耕还果。这样做,不仅执行了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而且照顾到农民的近期利益。在低于15度的耕地上,可营造杨树等大株距树种,便于林粮间种,长远效益有林,短期效益有粮。
  黑龙江尚志市人民政府 张志忠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