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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国民议会批准八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皮克总统批准八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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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5-26
第4版()
专栏:

捷国民议会批准八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皮克总统批准八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据新华社布拉格二十五日电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国民议会五月二十四日举行会议,一致批准了在华沙签订的八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在表决前,共和国总理西罗基作了关于欧洲国家保障欧洲和平和安全的华沙会议的成就的报告。西罗基说,捷克斯洛伐克政府同苏联及所有的友好国家一起将努力争取各国之间的和平和友谊。我们将继续以我们的全部力量支持不论来自何方的各种和平动议。同时,我们将竭尽全力使我们自己有充分的准备应付任何侵略,以便能够同苏联及其他人民民主国家一起对任何进攻加以回击。西罗基在谈到帝国主义者最近对包括捷克斯洛伐克在内的人民民主国家发出的所谓中立化的谰言时说:“对于那些看来已经丝毫不再尊重国家主权和民族权利的西方国家的官方发言人,我们的回答是:捷克斯洛伐克人民已经肯定地解决了它的国家主权和它的民族自由问题,它绝对不愿再来身受剥削的自由、强者压迫弱者的统治,也决不愿意再看到它的国家和民族独立的自豪的旗帜受到糟踏。”
在讨论中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的领导人都发了言,他们完全同意八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新华社二十五日讯 据塔斯社柏林二十四日讯:据德意志通讯社报道,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统皮克在五月二十一日批准了在华沙签订的八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驻波兰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赫曼根据华沙条约第十条的规定,在五月二十四日向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交存了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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