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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分组讨论 李鹏参加分组审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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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7-06
第3版(经济)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分组讨论
  李鹏参加分组审议
  本报北京7月5日讯 记者傅旭、胡健报道:今天下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草案和渔业法修正草案。这两部法律草案都是第一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李鹏委员长参加分组审议。
  委员们在审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草案时认为,制定通用语言文字法很有必要,规范语言文字,有利于民族之间的交流和地区之间的交流,有利于国家公务员更好地履行公务活动。一些委员提出,当前语言文字使用混乱的现象很突出。田玉科委员举例说:在现在的药品广告中,刻不容缓变成了“咳”不容缓,常备不懈变成常备不“泻”。孩子们看完广告也许会忘了原来的写法。委员们认为,社会的变革必然会在语言文字中表现。词汇的变化既有积极的方面,如丰富语言、填补空白,也有消极的方面。委员们建议草案对语言文字的内容及使用作出规定,规范语言文字不仅包括语音,也包括语意、语法。草案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有的委员提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该是汉语,口头汉语是普通话,书面汉语是规范汉字。应该把维护汉语的纯洁性写入总则,由有关部门作出具体规定。
  对推广普通话,委员们也提出自己的意见。有的委员提出,法律规定应从实际出发,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推广普通话。玛依努尔·哈斯木委员说,随着少数民族自治区经济的发展,广大牧民越来越感到不学普通话不行,否则无法与外界交流。有的委员提出,草案第四条规定,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也应规定公民有义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权利与义务应是统一的。
  委员们在审议渔业法修正草案时认为,对渔业法进行修改十分必要,可以促使渔业生产规范化,保护渔业承包人的权益。有的委员提出,应对滩涂和水面的开发加以制约,使渔业资源得以合理的开发和使用。有的委员建议,增加对珍稀动物保护的规定。一些委员对渔业执法管理体制、捕捞生产管理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今天上午,委员们还分组审议了种子法草案、信托法草案和专利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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