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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提出询问案 辽宁高法重开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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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7-05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代表提出询问案 辽宁高法重开庭
  本报记者 王莹
  今年5月18日,辽宁省大连市西太平洋石化公司(下称大连市西石化公司)申诉一案,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再审。与以往任何一次公开审理案件不同的是,21名省人大代表、20多家新闻单位以及当事人双方的职工等200多人旁听了该案的庭审过程。
  一起普通的经济纠纷案件,何以会引起这么多人大代表及新闻单位的重视?
  原来,在今年的大连市人代会期间,大连市人大代表在按照惯例对大连市一些企业进行巡视的过程中,大连市西石化公司向人大代表提出申诉,反映公司曾于1997年与沈阳开关厂有过一起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并已诉诸法律,两审法院均认定大连市西石化公司败诉。大连市西石化公司不服判决,当即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可是两年过去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直不予立案。
  接到申诉后,大连市人大代表认真研究了大连市西石化公司与沈阳开关厂合同纠纷案的案件材料,多次开会讨论,认为此案虽已两审终审,但判决不公,程序上违法。经讨论决定,由大连市人大向辽宁省人大报告此事,同时40名大连籍省人大代表联名致信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询问案,对案件情况提出自己的看法,要求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重视此案,在3个月内给人大代表一个满意答复。同时声明,人大代表将对此案进行跟踪监督。
  这件询问案引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院长田凤岐迅速作批示:对此案立案审查,严格依法办理,如确有问题,该纠正的要予以纠正。
  经过对此案的认真复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由于对此案进行复查和再审的意见是省人大代表提出来的,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为了增强审理案件的透明度,全面推行公开审判,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新闻单位参加旁听,并实行“辩论式”审判方式,使双方当事人有证举在法庭,有理说在法庭,让赢者赢得堂堂正正,输者输得明明白白,听者听得清清楚楚。
  再审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的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意见,宣布暂休庭,待合议庭讨论后另行公布审理结果。
  庭审结束后,大连和沈阳两地的省人大代表都很满意。他们说,长期以来,人们对法院审案常有种暗箱操作的印象,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这样公开审判并有人大代表及新闻单位旁听监督,的确是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树立了法律权威。大连籍省人大代表柏力说,有些人认为,这个询问案是由大连籍人大代表提出来的,是想为大连市西石化公司讨公道。其实我们提出的询问案,只是因为看到案件材料后,认为确有问题,我们进行监督的唯一目的,就是想维护法律的公正,这也是参加旁听的沈阳籍省人大代表的愿望。辽宁省高院的这种公开审理方法,让人大代表放了心,我们相信,他们最终会依法做出公正判决。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凤岐说,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人大代表建议法院再审,是代表人民履行对法院的案件监督职能。作为做出最终判决的法院,主动接受监督,公开庭审,是取信于民、实现司法公正的最佳途径。这次公开庭审,当事人双方满意,人大代表满意,旁听群众满意。法院用自己的行动证明,维护司法公正是法院最基本的责任。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灵魂和生命线,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方式。长期以来,如何确保实行司法公正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辽宁省高院把审判活动置于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及新闻舆论监督之下,以程序公开确保实体裁判公正的作法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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