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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检察分院为被错告者正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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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1-1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兴安盟检察分院为被错告者正名
  新华社呼和浩特电(马世明、丁铭)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检察分院近日在白狼林业局召开大会,宣布白狼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傅书永为被错告者,并予以正名。
  去年8月,兴安盟检察分院受理举报白狼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傅书永一案。针对举报信反映的贪污受贿等问题,检察分院进行了全面、细致、认真的查证,确认举报失实,属于错告。为坚决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意见》,兴安盟检察分院决定对被错告的傅书永公开正名,并在其工作单位当众宣读了“查否公开正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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