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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三校” 保护明天——浙江诸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走出新路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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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7-05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创办“三校” 保护明天
  ——浙江诸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走出新路子
  周汉宝 郑天明
  浙江省诸暨市通过创设青少年(红领巾)法制学校、家长学校和村民法制学校等“三校”,全方位实施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有效地遏制了青少年犯罪。全市在校生违法犯罪率一直控制在万分之零点三四以下,大大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目前,全市已创建规范化的“青少年法制学校”83家,“红领巾法制学校”21家,基本覆盖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在“校”学生近15万人。法制学校聘请公、检、法、司等部门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兼任法制学校的名誉校长或副校长,聘请律师担任学校的法律辅导员。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组织课堂教学,定期考察、考核,成绩不合格,不得参加先进评比、不予毕业、升学。不少学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不断丰富和深化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实验职业中学邀请由省女子监狱、省少管所组成的“育新艺术团”来校演出,“失足者”现身说法,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为增强家长们的法制观念,全市社区已建有“家长学校”183家,学员人数达62300人。为促进“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诸暨市出台了《家长学校工作规程》和《诸暨市示范家长学校评估标准》,建有家长学校和校务委员会,制订了教育计划,建立完善考勤、考试、结业等制度。
  增强广大农村青年及外来青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关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近年来,诸暨市在村一级普遍建立“村民法制学校”,利用农闲时节及传统节日,重点针对农村青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998年初开始,司法局等20多个部门,利用中心集镇商交会,每年组织10次左右的“送法下乡”活动,为农村青年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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