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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钟鼓岭市场不和谐一幕 执法怎能不依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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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7-09
第4版(新闻追踪·地方新闻)
专栏:

  湖南株洲钟鼓岭市场不和谐一幕
  执法怎能不依法
  本报记者 吴兴华
  7月8日清晨,在湖南株洲市钟鼓岭市场,记者看到胸佩“株洲市芦凇区定点屠宰办稽查员”胸章的一些人抓住一辆装着猪肉的三轮车,凶狠地吼着:“没收!”一名胖胖的妇女喊:“你们凭什么没收我们的猪肉?”
  与稽查人员争吵的妇女告诉记者,她是株洲宏基肉制品有限公司的经理,公司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但芦凇区定点屠宰办不让他们的肉进入芦凇区市场,7月4日没收了他们的猪肉7公斤多,第二天没收了猪肉46公斤,今天没收他们的猪肉300多公斤。
  芦凇区定点屠宰办稽查员罗胜告诉记者,芦凇区两个副区长说宏基手续不全,决定今天早晨采取行动。记者问罗胜:“你们没收这些肉的法律根据是什么?”罗胜说:“宏基公司违反了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五条。”记者说:“第三条是关于定点屠宰的管理部门和定点屠宰场的设置,第五条是关于定点屠宰厂(场)的审批,没有说定点屠宰的肉不能进入异地市场。”罗胜说:“你去问我们的领导。我不讲了。”
  钟鼓岭市场的猪肉零售摊主纷纷向记者反映,钟鼓岭市场地下室的屠宰点,卫生条件等不合标准,仍然让它屠宰,进入市场销售;没收别人的猪肉(非定点屠宰点的肉)不给条子。一些执法稽查人员自己或亲戚、关系户承包了屠宰点。他们怕别人的猪肉进场抢了他们的生意,因此不让别家的猪肉进入市场。
  记者与株洲市定点屠宰办张主任电话联系。张主任说,钟鼓岭市场楼下的屠宰点有定点屠宰证,但批在另一个地方屠宰,他们不搬,仍在原地屠宰,那是非法的。记者走访了株洲市分管财贸的副市长朱桂生,他表示,没收外地合法经营者的猪肉是错误的。我们将处理好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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