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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假释罪犯亨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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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7-10
第7版(国际)
专栏:大千絮语

  该不该假释罪犯亨利
  马为民
  该不该假释终身监禁犯帕特里克·亨利,现在成了法国司法部长吉古夫人极为头疼的问题。
  亨利现年46岁,1976年22岁时绑架并杀害了一个8岁儿童,次年被判处终身监禁。亨利作案手段之恶劣令人发指。随后,法庭的审判和辩论再次震惊全国,因为当时正是法国酝酿废除死刑的前夜,结果,审判远远超出了对罪犯亨利量刑这个具体问题,而变成了“对死刑的审判”。最后,在罪犯的律师、即法国于4年后最终废除死刑时的司法部长巴丹特尔的竭力辩护下,亨利被判处终身监禁,而没有被推上断头台。当时,庭长宣读判决书之后还这样对罪犯说:“帕特里克·亨利,法庭对你表现出了极大的宽容,你不要让它失望。我们寄希望于你。”亨利爽快地回答道:“你们决不会失望的。”
  如今,24年过去了,亨利看来兑现了对法庭的承诺。在人们的开导下,亨利选择了读书和学习。他在狱中获得了中学会考及格文凭、数学硕士文凭和信息学高级技术员证书,如今在监狱印刷厂做电脑工作。他还一再说,他没有忘记犯过的罪行。在许多人看来,20多年的监狱生活使他变成了另一个人。
  在法国,100多年前就制订了有关假释的法律,服刑过半的一般犯人和服刑15年的终身监禁犯有权提出假释申请。这几年,亨利申请多次,均被拒绝。前不久,他提交了第七次申请。他的这次申请得到强有力的支持,监狱所长和有关的执法法官、司法部检察官及精神病医生等均持赞成态度,而且还有企业表示,他一旦出狱即雇用他。不过他的这次申请有关部门迄今仍未作出最后回答。他担心这次申请再次石沉大海,一度绝食抗议,从而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可以想见,面对如此尖锐的问题,公众舆论自然会有对立意见,反对者强调说,亨利扼杀了一个儿童,不是一般的杀人犯,当属犯罪学上的“不可救药者”,让这样的罪犯重返社会,社会不会安宁。死刑废除后,终身监禁成了最高量刑,若再把这种刑罚相对化,不利于治安。一位前司法部长说,他要是处在吉古夫人的位置,决不会批准亨利的申请。赞成假释的人则认为,既然司法机构认定亨利具备了融入社会的全部条件,那就没有理由拒绝假释。只有实现公民和解才会有社会和平,所以应当为长期监禁犯留条出路,而不应当使其“在狱中慢慢死亡”。至于对治安的影响,有人援引一项统计指出,同刑满获释者相比,假释犯的重新犯罪率低得多。根据法国法律,对亨利的申请是予是夺,将完全取决于司法部长吉古夫人。这位部长日前对新闻界说,她3年来已经批准假释了7个罪犯,但没有一个是杀害儿童的罪犯,她承认这是她面对的一个“最艰难的决断”。
  媒体在分析此案时指出,判刑的是法庭,而假释权则属于行政部门司法部,这在逻辑上讲不通,司法的独立性大可质疑。不过,这种做法在法国即将成为历史,因为从明年1月起,假释权将完全交由专业司法人员行使,从而结束历时100多年的行政干预。报界还认为,围绕应否假释亨利的讨论,实际上反映了一种社会思潮,即法国在废除死刑近20年之后,该如何更好地处理长期监禁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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