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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犯被DNA“认”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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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7-12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多棱镜

  强奸犯被DNA“认”出
  李力
  一个年轻的打工妹,不幸被人强奸,而强奸犯却拒不认罪。所幸,在DNA亲子鉴定的帮助下,她的冤屈终于得到伸张。
  强奸犯李某是北京人,年近不惑的他依然游手好闲。1999年10月17日零时左右,在北京丰台区一个加油站附近,他盯上了一个独行的女子。这个女子叫香,在北京打工。李某拦住香,煞有介事地要查她的身份证,边说边动手翻香的衣兜,把她的胸卡和电话本等物,放入自己的兜里。然后,他满嘴污言秽语调戏香,并强行将她拽向马路的下坡。香奋力反抗,但终因身单力薄被李某强奸了。之后,李某仍不放香走。香为尽快脱身,就骗他说:明天还来。李某这才将胸卡等物还给香,并放香走。
  遭此屈辱后,香回到工厂宿舍一夜未睡,哭到天明。早7时左右,仍逃不出昨晚阴影的香,用布条做了一条绳子,想以死一了百了,幸被睡在上铺的工友及时发现,将她救起。被救醒的香向妹夫和单位领导哭诉了自己的不幸遭遇,还将与李某的约定告诉了大家。当晚9时,自作聪明又如约而至的李某被香的妹夫等人扭送到公安机关。
  被抓获后,狡猾的李某始终不承认强奸香的事实,并一口咬定根本不认识香,也没去过案发现场。
  更不幸的是,一个月后,香发现自己怀孕了。公安机关告诉她:可以等4个月做引产,通过胎儿做DNA亲子鉴定,以证明李某的强奸犯罪。为将李某绳之以法,洗清自己的冤屈,香咬牙同意了。在等待的日子里,香流尽了眼泪。看着日渐隆起的腹部,香觉得自己的屈辱也在与日俱增。三个月后,2000年1月18日,精神近乎崩溃的香再一次服毒自杀。经过医生紧张的抢救,香脱离了危险。不久,香做了引产。
  2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的DNA亲子鉴定证实,李某就是胎儿的生物学父亲。面对鉴定结论,李某供认了自己强奸香的犯罪事实。
  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使用暴力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李某的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两次自杀、怀孕的严重后果。6月19日,丰台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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