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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全面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列入议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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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1-16
第1版(要闻)
专栏:

  我国全面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列入议程
  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 (记者沈路涛)记者日前从民政部获悉,我国已全面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今后将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截至去年9月份,全国668个城市和1638个县级政府所在地的镇,全部都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全国281.7万名保障对象领到最低生活保障金。有关部门还安排了4亿元的专项资金,提高中西部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北京、上海、江苏等7个省市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普遍提高了30%。民政部表示,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城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逐步把不居住在县政府所在镇的非农业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同时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
  据悉,去年民政部门在做好1998年抗洪救灾善后工作的同时,对新灾进行了紧急救助。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批下拨了32.8亿元救灾款,7亿元救灾专项募集资金,紧急调运了2.8万顶救灾帐篷和大批救灾物资,妥善安排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还积极推进国家和省两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8个国家级救灾物资储备专用库,各地也因地制宜地建立了一批地方性的救灾物资储备库,有关人士称此举将进一步增强我国自然灾害紧急救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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