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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 方圆 凝聚力———山东青州市实施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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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7-16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经验交流

  规矩 方圆 凝聚力
  ———山东青州市实施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调查
  去年以来,山东省青州市在全市普遍实行了村级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制定了《青州市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称《规范》),进一步规定了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关系,规定了农村基层工作的运转程序和运转方式,增强了村级组织的整体战斗力和凝聚力,促进了全市农村两个文明建设。1999年,全市农业增加值达到14.6亿元,同比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3228元。全市涌现出省级文明单位6个,潍坊市级文明单位45个,青州市级文明单位355个。
  青州市对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从根本上理顺了四个方面关系:
  一是理顺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规范》规定: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从而确立了党支部在农村班子中的核心地位,强化了党对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避免了“两套班子、两个办法、各不相让”的顶牛现象,使党支部和村委会“两心”变“一心”,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真正形成合力,带领群众发家致富。
  二是理顺了村干部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规范》要求村干部既对上级党委、政府承诺,也对全村党员、群众承诺;既接受上级的领导,也接受群众的监督,使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避免了以往只看领导脸色办事,不顾群众实际要求,或者只顾本村利益,而不顾大局的做法。
  三是理顺了干群关系。过去有些村干部说得多,做得少,群众有意见。实行规范管理后,村干部在工作中千方百计兑现承诺,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村民也对村干部进行监督,对干部付出的劳动给予公正的评价,杜绝了村干部以往办事不公的现象。同时通过定期审计,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消除了群众疑虑,增进了相互理解,使群众对干部放心,干部为群众办事卖力。
  四是理顺了村干部责、权、利的关系。以往农村干部以权谋私、乱用职权是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实行规范管理后,村干部权责分明,明确自己手中权力是为群众办事的,只有扎扎实实工作,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才能取得村民的认可。他们在工作中,勤政为民,克己奉公,避免了以往有些村干部只争权夺利,不为民办事的现象,促进了农村干部的廉政建设,减轻了农民负担。去年,全市农村接待费比上年下降了20.7%,有95个村的接待费为零,全市农民人均负担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4.3%。
  山东青州市委
  许新益 赵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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