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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往广东的汽油送到了黑龙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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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5-29
第6版()
专栏:

  运往广东的汽油送到了黑龙江编辑同志:
今年二月十三日,中国石油公司西北区公司采购供应站由兰州东站发出两车汽油,共七十三点五二三吨,发往曲江。
货物从兰州东站发出后,路经宝鸡、郑州、山海关转到了黑龙江省的曲江,共计行程三千五百九十二公里,付承运费一万零八十四元八角。这批货经过这样远的路程,花了这样多的运费,但是到了曲江却无人收货。路局对这批无主的汽油也没有引起注意。不久,这批汽油又由曲江运到了牡丹江市(在三月二十一日到达牡丹江)。到了牡丹江以后,仍然无人认领。在这样情况下,牡丹江铁路局要当地的牡丹江市石油公司收下,当地石油公司因为没有订购这批货,不便贸然领取,就同黑龙江省石油公司联系,省公司又同中国石油公司沈阳批发站联系,后来又同中国石油总公司联系,共打了二十多次长途电话、电报,最后才决定收下了,同时还受到路局罚款一万三千七百七十三元三角。
为什么这批货物由兰州运到曲江站,又转到牡丹江,经过了二十六天的旅程,而没有人收货呢?原来我国境内有两个曲江,一个是广东省的曲江县,另一个是在黑龙江省内由牡丹江往图门去的铁路线上的一个车站曲江站。这批汽油本来是运到广东的曲江县去的,不知是发货方面在发货当时弄错了呢,还是铁路局工作上的错误,结果,却运到黑龙江的曲江站。这样,不但浪费了国家的人力财力,同时也耽误了曲江县所需汽油的供应。
我认为这种错误是同某些工作人员对待国家人民财产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作风分不开的。目前我们国家正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全国人民正在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来建设伟大祖国,而有些单位却在制造浪费,这是不能容许的。我要求各有关监察机关,检查这一事件并作出适当的处理。
中国石油公司黑龙江省公司 宋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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