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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薪金制的转业军人不该享受代耕待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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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5-29
第6版()
专栏:

  实行薪金制的转业军人不该享受代耕待遇编辑同志:
我是一九五五年才转业回乡的军人。春天,我参加了政府组织的“民政工作检查组”,去检查我县整顿代耕的工作。在检查中发现有些转业军人从一九五二年起就已改为薪金制待遇,而他的家庭到现在还在享受代耕的优待。我认为这是很不妥当的。因为代耕是国家和人民为了帮助烈、军属解决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如果已经改为薪金制待遇的转业军人家庭仍然享受代耕的优待,不但增加了群众的负担,而且会使真正困难的烈、军属不能得到更多的照顾。因此希望已经转业的革命军人主动地通知原籍政府停止代耕;同时各有关部门也应把转业干部的待遇情况随时通知原籍政府,以免造成代耕工作中的混乱现象。
河北枣强县一区区公所 崔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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