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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 转变观念天地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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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1-20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热门话题

  乡镇干部 转变观念天地宽
  乡镇干部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他们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改革开放的成败。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基层政府的职能将逐步转向“引导和服务”,这就要求乡镇干部从工作思维到工作方法必须更新转变,具体地讲,就是要在工作中将“法、理、情”融为一体。
  “法”,是指要认真学习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时了解最新的法规政策信息。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依赖于良好的法制环境,而乡镇干部在法制社会化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和老百姓打交道时,他们的言行就是最生动具体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广大乡镇干部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用法、维法:一方面,要把各种法律、法规、政策贯穿到日常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坚决杜绝“权大于法”、“官大于法”、“人情大于法”的行为,帮助老百姓建立对法律、法治的信任,从而增强民众的法律意识,发挥好引导作用;另一方面,要准确灵活地运用法律政策为老百姓多办实事,办好事,搞好服务。
  “理”,是指广大乡镇干部要勤于学习各种理论知识,特别是市场经济知识和农业科技知识。相当多的农民群众由于受到自身文化素质、市场信息、市场风险等因素的制约,不能很好地实现自己的致富愿望,需要政府的扶持和调控。但是,经济的运行遵循市场规律而不是行政干预,政府的扶持和调控必须以市场规律为前提。这就要求乡镇干部必须具备扎实的市场经济理论知识,在进行经济规划和管理之前,应做好充分的宣传、发动、示范工作,主要以经济手段,辅之以合法合理的行政手段,将广大农民群众引导到政府规划的致富之路上,然后再充分利用各种农业科技知识为他们搞好服务。
  “情”,是指广大乡镇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虽然乡镇干部大多出身农家,和农民群众有着天然的感情联系,但能否真正做到把普通百姓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当作自己亲人的事来对待、来解决,还要看他的党性、宗旨观、工作责任感。很多时候,有些干群矛盾、上访问题解决得怎么样,就取决于乡镇干部的态度。迎上一个笑脸,端上一杯热茶,送上一个亲热的称呼,往往问题就能得到顺利解决,至少可以缓和矛盾。否则,就有可能激化矛盾。别看这些事情很小,却能反映出我们的干部对群众是否有情,是否情真!广大乡镇干部应该调整好心态,抛弃“高高在上”的工作作风,踏实、谦虚、恭敬地深入到广大农民群众中去,急老百姓所急,想老百姓所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引导”群众,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无数事实证明,多一分人情味,乡镇工作就少一分阻力,过不了“情关”的乡镇干部,绝不是一个好的乡镇干部。
  “法、理、情”三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相互补充,相互联系,却又层层递进。法大于理,理大于情,有法无理,有理无法,都是行不通的。法理皆备,但不能以情动人,也得不到老百姓的认同。只有将三者统一起来,真正做到了“依法行政,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才能更好地发挥“引导和服务”的职能,向新时期乡镇工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国家行政学院98级青干班
  翁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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