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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人大监督土地纠纷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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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7-19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信丰人大监督土地纠纷处理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信丰县一起长达10年之久的土地纠纷案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终于得到处理。信丰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木生非法霸占土地,应将地归还给张运生,并在当庭执行,让张木生把土地使用证和有关手续交给张运生。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1999年11月,信丰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了上访群众张运生的反映:1988年嘉定镇水东村分了2分自留地给他母亲,当时母亲和他住在一起,由他赡养,户口也落在他家,按道理这2分地应归他家。不料弟弟张木生却蛮横地将2分地占为己有,建了地基准备建房,硬说地是母亲的应归他所有。为要回地,张运生从1990年开始先后向村委会、嘉定镇政府反映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三家单位都作出地归他家的决定,但由于张木生拒不执行而至今未果。为此,他请求县人大督促法院强制执行。
  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时召集水东村委会、嘉定镇政府、县法院的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根据事实,县人大常委会认为2分自留地应该归张运生家,指出了这三家单位执行不力的错误,并建议县法院对此案进行重新审理,将当事人张运生和张木生传至法院,当庭执行。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一起长达10年之久的土地纠纷终于落下帷幕,受到当地群众的赞誉。(钟玉忠 高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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