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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护新枝——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岗纪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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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7-19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执法者风采

  春风化雨护新枝
  ——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岗纪事
  解伟
  今年4月18日,山东青岛市市北区的检察官们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刚刚从看守所出来的15岁的小王,在检察院见到了离别多日的父亲和老师,泪水止不住地淌了下来。
  原来,逃学近一年的小王,在4月初对同学进行抢劫并把同学打伤,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交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官们对此案进行了深入细致地研究,认为小王虽多次抢劫,但到案后认罪态度好,情节不严重,加之年龄小,应采取挽救、教育、感化的原则。如果把他送进大墙,会给他留下难以抹去的心理阴影,甚至会就此断送他的一生。最后决定加强帮教,不予逮捕。在检察官的建议下,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将小王取保候审。4月18日,检察官把小王直接由看守所接到检察院,与家长、学校领导一起,共同分析小王的犯罪原因,商讨具体的帮教措施,三方并签订了帮教协议。
  检察官们在办案中发现,在不断增加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在校生占少数,更多的是那些过早地离开学校,流落在社会上的青少年,他们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在复杂的社会环境里又缺乏必要的教育和管理,极易诱发各种犯罪,他们的权益该如何维护呢?该院党组决定:把维权岗开进社区。他们把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与共青团的组织优势结合起来,以社区建设为依托,以基层团组织为基础,在全区16个社区设立了青少年维权服务站,覆盖了辖区的16个街道办事处、260余个居(家)委会、70余所中小学校以及企业、社会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他们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了多方位、立体式的维权预防格局,使维权工作贴近青少年,贴近社区,真正做到了“就近、方便、及时、有效”。
  今年6月,延安路维权服务站接到群众反映,某校的5名学生脱离父母监护,经常在一租房处共同居住、逃学、打游戏机,甚至把家里的电视机都偷出去卖掉了。检察官们在炎热的天气里分别找到学校、家长及学生本人,苦口婆心地指出这种行为的危害及后果,讲清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脱离监护人监护单独居住的法律规定。经过大量的工作,5名“野孩子”终于回了家。
  几分耕耘,几分收获。几年来,近60名失足青少年在该院检察官的帮助下迷途知返,重新找回了自己的人生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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