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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权也该给群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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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7-19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否决权也该给群众
江苏盱眙县纪委王方平
  近年来,“一票否决”在解决诸如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重大问题中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笔者也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不顾广大群众的意愿和本地实际,滥用“一票否决”,致使基层干部疲于奔命,忙于应付,到头来工作没做好,经济上不去,群众有意见,干部有怨言。
  我认为,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基层领导干部的政绩如何,不应光由上级说了算,而主要应由人民群众来评判,也就是说有些“一票否决”权应交给群众来行使。在我国,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让群众来评判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可以激发他们支持改革开放、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可以促使领导干部把工作的着眼点、出发点放在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上,忠实履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思想,改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党的方针、政策,找出一条适合本地经济发展的新路子,避免基层干部为了个人得失、升迁,不顾群众呼声和本地实际,甚至不惜牺牲群众的根本利益,大搞形式主义,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政绩工程”,导致矛盾激化,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的弊端。
  有句话说得好:“千好万好不如群众说好,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由人民群众参与行使“一票否决”权,让老百姓有权利对领导干部有违党纪国法、方针政策的决策、行为说“不”,才能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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