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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充县教委 对《教师成了“唐僧肉”》一文的答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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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7-19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息反馈

四川西充县教委
 对《教师成了“唐僧肉”》一文的答复
  你报6月14日第十版刊登题为《四川西充县鸣龙镇教师成了“唐僧肉”》的读者来信,西充县委、县政府非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基本弄清了有关情况,并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
  一、“中国人寿保险”,严格遵守“个人自愿”原则,由教职工自行决定是否投保,不愿投保的,由县人寿保险公司立即退保;愿意投保的,由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完善有关手续。
  二、“个人所得税”,责成县地税局按有关规定进一步核实,依法征收,凡不该征收的立即退还教职工。
  三、“油路集资”是原区、乡镇擅自决定的,应予纠正,所筹资金退还教职工。
  四、“建勤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是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的,应作好宣传解释工作。
  五、“人口普查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都一视同仁收取,应作好解释工作(一视同仁并非理由,还是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编者)。
四川西充县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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