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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维护患者权益——记中国医科大学附二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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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1-17
第12版(教科文专页)
专栏:

  主动维护患者权益
  ——记中国医科大学附二院
  本报记者张忠
  编者按:
  在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不少地方从实际出发,转变观念,因地制宜,创造出许多新鲜而实用的经验。
  今天,本报推出医药卫生系统的部分典型,并配发本报评论员文章,希望能给其他地区一些启示。
  隆冬时节,走进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一股暖意扑面而来:宽敞、明亮的门诊大厅温暖如春,鲜花溢香,公示牌上醒目地写着患者“八项权益”:医疗享有权、知情同意权、平等医疗权、要求保密权、获悉最新病情权、费用认知权、知晓院规权和监督建议权。
  4年前,这家医院在辽宁省卫生系统率先提出“维护患者权益”的主张。4年来,主动维护患者权益的理念和实践已越来越具体地融化在医护人员的诊疗过程和患者的就医过程之中,许多患者感慨:到医大二院看病,才知道病人还拥有这么多的权益,才真正有了“上帝”的感觉。
  患者是衣食父母
  中国医大附属第二医院地处沈阳市南湖地区,方圆5公里内就有解放军沈阳军区总医院、202医院、省人民医院、市第七人民医院等大型综合性医院,还有市中医院等专科医院、企业、高校医院10余家。随着医疗体制和医院改革的逐步深入,昔日“各端各的碗,各吃各的饭”的局面渐被打破,医院间竞争日趋激烈。“靠什么赢得患者?”从院领导到普通员工,二院上下都感受到了医院生存与发展所面临的严峻挑战,一场“假如我是患者”的大讨论在全院悄然展开。通过大讨论,全院上下触动很大,“维护患者权益”这一口号开始被二院人响亮地喊了出来。
  院长孙建纯告诉记者,医疗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很大转变后,医患关系也必须相应转变,如果不逐步树立起“患者是衣食父母”的观念,就难以赢得患者的信赖。
  “维权”贯穿每个环节
  近年来,医大附二院陆续推出了10余项吸引患者就医的服务制度和近百项方便患者就医的措施,将主动维护患者权益的理念贯穿到每个环节。
  过去,患者看病,用什么药、做什么检查,都是医生说了算,而现在,患者到二院就医,可以依据自己所享有的知情同意权、费用认知权等权利选择医生,同医生探讨、选择确定治疗方案,商讨用什么档次的药,做何种检查。二院规定,医生为患者下医嘱时,必须向患者说明所用药品、所需检查及费用,开具300元以上的处方或检查单时,应征得患者同意。同时,为了让患者明明白白花钱看病,二院大幅提高了收费透明度,检查价格表和药品价格表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电脑查询系统随时供患者持卡查询明细费用。今年,医院又实行了出院患者结算复核制度,每天由专人手工复核出院结算费用单据,为杜绝收费差错再上一把保险锁。
  当患者权益与医院经济利益发生冲突时,二院总是将患者权益放在首位。不久前,医院降低了100余种药品价格,还主动压缩用药目录,保名牌药、精品药、同效低价药和民族药,品种少但档次多,供病人选择。目前,二院药品收入只占总收入的44%,到二院住院的病人,人均比几年前少花医药费200至300元。
  二院主动维护患者权益,吸引了省内外众多患者纷纷前来就医,医院日门诊量始终稳定在3200人次左右,床位利用率达90%以上,医院收入连续三年逐年递增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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