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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普法在深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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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1-28
第2版(要闻)
专栏:

  “三五”普法在深圳
本报记者王锦鹄胡谋
深圳经济特区度过20岁生日。弹指一挥间,深圳已从一个边陲小镇变成一座举世瞩目的现代化都市。
  深圳发展建设中,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建立的多种体制、类型的工厂、企业,使这座城市焕发出无限生机。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民“洗脚上田”进城成为居民,外来工大量涌入,内外商纷至沓来……如何依法办事,依法治理,显得尤为迫切。
  20年来,特别是在“三五”普法中,深圳市不断探索新路子,使普法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为依法治市创造了条件,夯实了基础。
  城乡普法形成网络
  深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适时提出依法治市,建设现代化法制城市的目标,对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他们认真制定了全市“三五”普法规划,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深圳市普法办公室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在校学生、外来劳务工、城乡居民、企业管理人员等几类人员为重点普法对象,实施分类管理、因人施教、重点突破、全面普及的方针。深圳市普法办公室主任郑育泉会同市人大依法治市办公室和市法制局的同志一起,聘请深圳大学法学院的专家教授,组织编写了深圳市“三五”普法系列教材,包括《干部法制教育读本》、《居民法律知识读本》、《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连环画册》。
  自1996年以来,全市共举办法制讲座、趣味普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近千场,每场平均超过2000多人参加。共计发放法律图书资料300多万份(册)。全市各街道、居委会、住宅区、大型工厂区、各村都建立了法制宣传栏,总计达2000多个,基本形成了法制教育网络。
  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干部带头学法不只是为给群众学法做表率,更重要的是要强化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组织、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深圳市委、市政府将干部学法制度化,近几年每年都有10多万名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发放《干部法律教育读本》近20万本。全市以《干部法律教育读本》为蓝本,实施严格的考试考核制度,并将考试成绩记档,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条件之一。
  干部学法用法使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增强了法制意识。罗湖区的主要领导同志对此感触很深。有一次区里几套班子去检查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一家工厂违反《消防条例》,区领导指示有关部门执行人员前去拆除。这家并非区属企业的董事长到区委质询。一件理应依法办理的事变成了行政行为,带来了麻烦。通过这件事情,区委、区政府领导认识到,各项管理都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而不是根据领导的话去办事。
  学法用法也使企业领导人改变过去“个人说了算”的领导方式,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的水平。
  全民普法不留空白
  深圳市拥有400多万人口,其中户籍人口仅100多万人,而外来流动人口达300万,再加上原有的30万深圳农转非的居民,提高市民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任务尤其繁重。
  为了达到法制教育效果,深圳市积极探索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例如,为使全社会都认识和重视毒品所引发的违法犯罪问题,举办了“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万人宣誓签名活动。而“居民法制宣传月”、“法制文艺”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的开展,使深圳市普法工作呈现出缤纷色彩。
  生动丰富的普法活动大大激发了市民们和外来工学法的积极性。每年4月份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全市普法机构都要组织法律咨询、法制图片展、法制影视下基层活动,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宣传栏等进行法律宣传。
  外来工是深圳市最大的普法群体。从1996年开始,深圳市在全市开展了“读一本书——《广东省外来劳务工法制教育读本》”,考一次试,“发一本证——全省统一制作的外来工学法合格证”为主要内容的“百万外来工同学法”活动。通过普法,多数外来劳务工开始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5年来,全市有200多万外来人员参加了普法学习,110多万人领取了合格证。
  “三五”普法,为深圳经济特区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也为加快特区未来现代化建设步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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