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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长城”有基石——“九五”期间我国军事法制建设成就斐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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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01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民主法制述评

“钢铁长城”有基石——“九五”期间我国军事法制建设成就斐然
张建田
  1999年3月,江泽民同志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会议上首次深刻阐述了依法治军的丰富内涵。这一讲话在军队各级领导机关和部队中引起强烈反响,也为“九五”期间军队法制建设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回顾“九五”,军事法制建设可谓硕果累累。
  军事立法步伐加快。1996年6月中央军委下发的《“九五”期间立法规划》明确提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律、法规体系,把我军正规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是“九五”期间军队建设的一项重要目标。据统计,从1996年至2000年5年间,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或修改的军事法律共有6部,占现行施行的军事法律的一半;由中央军委发布的军事法规有70余件,占现行有效的法规数量的60%以上。这是我国、我军历史上发布军事法规最多、立法质量最好的时期。与此同时,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军区还依据国家法律和中央军委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等,制定了1000多件军事规章。这些军事法律、法规和规章相互衔接配套,使国防和军队建设各项工作逐步做到有法可依,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律体系的形成创造了有利条件。
  军事执法日趋严格。5年来,军队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了《预备役军官法》、《人民防空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有关法律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仅《人民防空法》施行以来,全国共查处损毁人民防空设施等各种违法案件900余起,追缴补偿费、赔偿费1.6亿元。新《刑法》实施以来,全军各警备司令部按照国家法律和《警备条令》的规定,共查获假冒军人犯罪团伙近百个,假冒军人4800余名,假冒军车近万台,有力地维护了军队的形象。总后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法律和军队法规,开展了“军车监理万里行”活动,在地方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先后对8.2万辆悬挂军车号牌的车辆进行检查,收回一批被盗、作废、假冒的军车号牌,震慑了各种损害军车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军事司法改革踏上新路。“九五”期间,全军各级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在依法行使审判、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危害部队安全稳定的各类犯罪分子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围绕部队建设大局开展预防犯罪、维护军队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军事法院和部队的协助下,仅今年上半年,全国已经有26个省、市、自治区的1430个县(市)建立起维权机制,并广泛开展了依法维护部队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理涉军纠纷案件4961件,已结案4182件,诉讼外调解纠纷和解答咨询15733件,有力地促进了部队和社会的稳定。全军各军事检察院在认真履行侦查、批捕、起诉职能的同时,不断研究和推出军事检察改革工作的具体措施,深化“检务公开”,完善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开展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试点工作,推行军事检察官等级制度等,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三五”普法结出丰硕成果。按照党中央、中央军委的部署和要求,1996年以来,全军和武警部队围绕国家和军队的中心任务,结合部队建设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第三个五年普法教育活动。在增强官兵遵纪守法意识,保证部队安全稳定和促进部队全面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三五”期间,军委、总部机关先后印发《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法规汇编》、《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规章汇编》等教材和参考材料数百万册,全军军以上单位共拍摄普法电教片200多部。全军及武警部队参加法律咨询的官兵有4万多人,依法处理涉法问题7000多起。此外,全军还有12万多名官兵参加了军地各类院校的法律专业学习,已有4.2万人取得了大专或本科结业证书。
  法律服务工作独具特色。1996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律师法》明确了军队律师的法律地位后,为军队法律服务工作的蓬勃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仅1996年至1999年武警部队各级法律服务机构就处理涉法事务案件3140件,为领导和官兵提供法律咨询5680件,上法制课860次,听课官兵175419人次。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发展较快,军队律师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军有272个法律顾问处,专职和兼职律师1688人。全军先后有8492名军官、文职干部参加考试,有1000多名取得国家律师资格,其中包括5名将军。今年5月,总部决定在陆军集团军的军、师、旅政治机关正式编制军队律师,这对于建立和完善军队法律服务组织体制,提高基层部队法律服务的质量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附图片)
  立法者风采——九届全国人大会议上的解放军代表冯凯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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