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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评标活动确保公平公正七部委联合发布《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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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02
第1版(要闻)
专栏:

规范评标活动确保公平公正
  七部委联合发布《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本报北京8月1日讯记者费伟伟报道: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七部委日前联合发布了《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评标规定》是《招标投标法》重要的配套规章。《评标规定》确立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回避制度。对有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针对实践中招标人不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评标标准和方法,或者任意改变评标标准和方法等做法,《评标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规定》还明确了低于成本报价竞争的认定标准,严格规定了中标人的确定条件,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作出了明确界定,对评标活动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据国家计委介绍,除《评标规定》外,国家计委还相继起草颁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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