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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委系统转变职能六个方面重点已确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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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02
第2版(要闻)
专栏:

经贸委系统转变职能六个方面重点已确定
  本报北京8月1日讯记者费伟伟报道:国家经贸委主任李荣融近日在全国经贸委系统夏训班上强调,经贸委系统在推进先进生产力发展方面负有重要职责,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特别是按照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工作效率。
  一、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国家经贸委已清理出经济事务类审批项目共122项,拟取消或替代、转交中介组织的30项,占25%;对拟保留的92项审批项目特别是以部门规章或部门文件设立的38项要进一步分析研究。各地经贸委要按照政企分开和提高效率的要求,抓紧对行政审批进行清理,能精减的一定精减,可改为备案的要改为备案,需要保留的也要简化程序,规定时限,改进服务。
  二、面向各种所有制企业开展工作,努力创造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
  三、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与指导,提高驾驭新时期经贸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重视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今后制定文件时就要考虑面向各种所有制企业,能公开的通过网站向全社会发布,多研究前瞻性、战略性课题,多做导向性、方向性的分析。
  四、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尽快建立起企业自律制度。一是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二是要尽快使企业做到行为自律。三是要加强对政府部门自身的监管。
  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转变职能创造条件。经贸委已把行业统计、反倾销、引进国外智力、有关资质审查、国内展览等前期性工作委托给行业协会。对目前经贸委承担的各种职能,还要进一步分解,将适宜于行业协会干的尽可能交给行业协会承担,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共同努力做好经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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