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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经营决不能动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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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04
第4版(要闻)
专栏:

家庭承包经营决不能动摇
  新华社记者陈芳宋斌
  近一时期,农村土地工作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地方至今没有把二轮承包落实到户;部分干部随意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强迫农民搞土地流转;还有的地方竟然要农民拿钱买断承包土地的“经营权”。
  这些错误做法,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违背了中央的农村土地政策。因此,有必要再次重申:家庭承包经营制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基础,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长期坚持,决不能有丝毫动摇。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是亿万农民的历史选择,符合中国的基本国情,已被实践证明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中央作出决策,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
  农村改革已进行了20多年,家庭承包经营取得的巨大成就举世公认。但是,每当农村遇到困难和问题,对家庭承包经营的非议就多起来。时至今日,部分干部仍未解决对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认识和理解问题,由此造成了对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侵害。
  一些干部认为,“30年不变”是指承包权不变,具体是否承包耕地,承包哪块土地,勿须确定。在这种观念指导下,有的地方在二轮承包时发给农户的承包权证书上,只有亩数,没有具体田块和时间。有的地方则频繁调地,农民搞不清哪块地是属于自己的。个别地方甚至不进行二轮延包,强行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实行“集体管理,统一出租”。
  还有一些干部把家庭承包经营与农业现代化、规模经营对立起来,认为家庭承包经营规模细小,地块分割零碎,不利于农业的规模经营和现代化,不适应入世后的国际竞争。认识上的偏差带来行动上的失当。有的以发展规模经营为名,强迫农民搞土地流转;有的则单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向农民租回承包地再高价发包。
  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必须首先解决各级干部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正确认识和理解问题。发展农村经济,深化农村改革,开展农村的各项工作,都要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各级干部对此一定要统一认识。
  长期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不动摇,是广大农民的意愿。农村改革以来,党的土地政策受到农民的广泛拥护,农民希望土地政策稳定,最怕干部们把中央的好经念歪了。多年来,土地政策上稍有风吹草动,哪怕是提法上有细微变动,农民都会很快作出反应。土地二轮承包时,一些地方的农民就担心政策会变,担心回到“一大二公”上。因此,一定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保持家庭承包经营政策的连续性和长期性。
  长期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不动摇,是保护农民积极性的关键。土地是农民最大的物质利益所在。要把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好,核心就是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在法律规定下,给予农民充分的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理权。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就是要将党赋予农民的基本权利得到充分体现,就是党在土地上对农民的基本承诺和基本政策。
  长期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不动摇,是建立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农民是主体。家庭承包经营、乡镇企业、村民自治等农村改革都是农民的首创,农民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只有充分发挥亿万农民的创造力,农村经济才能快速发展,农村改革才能进一步深化。
  长期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不动摇,是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基础。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从我国国情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农业仍将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土地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虽然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多,但他们在外面的生活并不稳定,如果找不到工作,还要回来种地;虽然现在农业比较效益低,但农民通过经营土地获得收益,生活就有基本的保障。没有土地依靠,就不会有广大农民生活的稳定。土地不仅是农民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事实证明,凡是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的地方,往往出现的问题就多,社会就不稳定。所以,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最大因素。
  当前,由于农产品价格低迷,市场疲软,农业比较效益下降,不少农民纷纷外出打工,部分地区出现了土地抛荒现象。应该看到,目前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还处在不稳定状态,因此,不能将农户因农业效益过低暂时不愿种地当成农民不要地,不能将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变成人为地将农民从土地上赶出去。解决农村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各级干部不能一遇到困难就对家庭承包经营产生怀疑,甚至否定家庭承包经营。
  不能把农业现代化同家庭承包经营对立起来。农户经营规模细小不是家庭承包制度造成的,而是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家庭经营再加上社会化服务,能够容纳不同水平的农业生产力,不存在生产力提高以后就要改变家庭经营的问题。进入新世纪,全国许多农村都在想方设法推进农业现代化,开展招商引资,搞农业开发和高效农业。干部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不能急于求成,以牺牲农民的权益为代价。目前农村出现的公司加农户、订单农业等产业化经营方式,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当前,各地必须首先把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扎实做好,将土地承包落实到每一户农民手中,使群众满意,让农民安心。县乡主要领导要对土地二轮延包负总责,逐个村组进行验收,不留死角。有关部门要认真检查,督促没有落实二轮延包的地方限期整改。二轮延包搞好了,给农民以“长效定心丸”,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更加稳固,农村社会才能稳定,农村经济才能健康发展。
  土地作为生产要素,需要进行流转。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要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坚持“条件、自愿、有偿、规范、有序”的原则。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体是农户。乡镇政府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能包办代替,不准强迫流转。
  各级干部要以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把党的农村土地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保证在实际工作中不走样,自觉地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加强指导,经常督促检查,确保党的农村土地政策全面落实。要加强党的农村政策的学习教育,帮助广大农村干部加深对党的农村政策的理解,提高政策水平,提高执行政策的自觉性。(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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