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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亿万双眼睛监督——江苏实施环保有奖举报制度扫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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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06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一周视线

  让亿万双眼睛监督
——江苏实施环保有奖举报制度扫描
本报记者赵永新
本期关注:环保有奖举报
  自今年2月1日起,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环保有奖举报制度。这一举措,引起我国环保界人士的极大兴趣和社会各方的关注。转眼5个月过去了,这项工作进展如何?日前本报记者赴江苏进行了采访——
  让违法排污无处藏身
  自今年2月份以来,江苏省一批污染严重的超标排污企业,其隐秘的违法行为没有逃过群众的眼睛,先后被环保部门迅速查处——
  位于扬州市的江苏群发化工有限公司,利用夜幕掩护,将未经处理的高浓度化工废酸液用槽罐车装运到5公里外的扬州新业化工有限公司,偷偷排入大运河。扬州市环保局的监理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晚上潜伏在扬州新业附近,把正在偷排废水的槽罐车抓个正着。江苏群发被依法处以9万元罚款,扬州新业因协同作案被罚款4万元;
  江苏省环保厅接到举报,六合县境内的南京雄州集团龙腾化工厂偷排污水。他们立即派人员前往现场检查,发现该厂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执法人员按照群众的举报线索,继续搜索,果然在工厂附近发现了一个储存废水的蓄水池,废水的硝基苯浓度超标23.75倍,化学需氧量超标近3倍。原来,工厂先把高污染的废水排到蓄水池,然后再用水泵打入长江。事实面前,企业负责人哑口无言。
  不正常使用废水处理设施的泰兴新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的常熟市中华印染厂、通州市华德漂染有限公司——这些不法企业的污染行为纷纷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南京市环保局监理支队副队长王凤生告诉记者,举报者多为“知情人”,对企业的排污行为一清二楚,执法人员“按图索骥”,十拿九稳。实行有奖举报以后,环保部门的执法效率明显提高,在群众中的形象也越来越好。
  有奖举报五个月举报人次一万五
  环境有奖举报的做法,始于浙江省富阳市。
  江苏省在学习总结富阳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全省范围内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污染有奖举报。2月1日前,省环保厅和13个省辖市、所有县(市)的环保局,分别向社会公布了污染有奖举报的实施细则和举报电话。建设项目没有履行环保手续擅自投产的、治污设施没有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或不正常运行的、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凡是属于上述范围内的,只要举报属实、环保部门对违法单位进行查处了的,第一举报人均可获得300—2000元的奖励。
  为取信于民,江苏省环保部门郑重向社会承诺:自受理举报之日起,3日内赴现场查处;由上级环境监理部门办理的,10日内赶赴现场查处;20日内答复举报人。各级环保部门还建立了严格的举报受理程序,并实行岗位责任制,受理、查处不力的将受到处分。他们还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有奖举报的进展情况,对不法企业曝光。
  截至6月底,江苏省各级环保部门收到的污染举报多达15451次,共查处违法企业11959家(次),办理9493件,立案8102件,结案7922件。
  与有些人的推测相反,江苏省不仅没出现举报“王海”,前来领奖者也寥寥无几。据介绍,绝大多数举报者不留姓名和联系方式。他们说:我们就想着尽快解决污染问题,拿不拿奖金无所谓。全省第一个领取举报奖金的谢先生说得很实在: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作为市民来讲,有义务发挥好监督作用,向环保部门举报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以利于环保部门尽快查处,保护好一方水土。
  把有奖举报坚持下去
  江苏省环保厅厅长史振华分析说:“一方面,目前企业偷排污染物现象时有发生,污染源屡禁不止,环境监理执法力量明显不足,监测手段比较落后,公众参与可帮助我们监管企业行为;另一方面,随着国家环保力度加大,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参与环保愿望强烈。环保部门应因势利导,创造条件,鼓励群众参与。”
  有奖举报的不足,是目前举报质量不高。举报内容主要集中在影响到自身的水污染、大气污染、施工噪声污染等,而比较严重的问题,如“三废”偷排、“十五小”和“新五小”违法企业、未经环境审批的新上项目等,所占比例还较小。江苏省环保厅表示,把环保有奖举报坚持下去,并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有奖举报的宣传力度,争取使省、市、县的举报电话和举报范围等家喻户晓;继续加大环保知识和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境维权意识;与大学、工会、妇联等部门联合,“培养”一支专业的举报队伍;成立江苏省环境有奖举报中心,实行受理、查处、督办、奖励一条龙制度;制定有关法规,保障举报人依法行使捍卫环境安全的权利,依法保护举报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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