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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不是唯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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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07
第12版(大地·文化纵横)
专栏:文化圆桌

娱乐不是唯一
金兆钧
  文艺的娱乐化近来引起了舆论的注意,而在文艺界,这早已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也早已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八十年代初流行音乐的兴起算是比较早的娱乐化现象,所以当年很有点“妾身不分明”的尴尬。九十年代初卡拉OK、电视连续剧兴起,该算是较大规模的娱乐化操作,但这时不必藏头露尾而颇为理直气壮了。至于现在理论界为之辩护者有之,激烈批判者有之,总之是一个必须面对的现实了。
  当前所谈论的文艺娱乐化自然是伴随着中国社会的市场化进程而出现的现象,不妨说它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所以问题并不在允许不允许文艺的娱乐化,而在于如何娱乐与如何“化”。这才是争论的焦点所在。
  所谓娱乐,有“赏心”层次的,也有“悦目”层次的,有“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宣泄层面的,也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感悟层面的。简单地以审美层次来判断高下优劣就会导致片面强调“高雅”,实践上忽视大众审美需求的结果。
  但,不以审美层次分辨高下优劣,并不意味着任何文艺作品就没有高下优劣之分。承认文艺作品的娱乐属性,并不由此能导致娱乐至上或娱乐即好的结论。娱乐性很强的文艺形式同样能产生优秀的经典性作品,也存在着不断提升艺术品格的任务;艺术性很强的形式并非都成了传世佳作,更需要把握“喜闻乐见”的丰富含义。当下,也许在肯定文艺娱乐化现象的历史合理性的同时,重要的是开展正常的批评,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建设健康的市场环境,达到优胜劣汰,不断提升创作表演传播以及大众鉴赏水平的目的。
  不必回避“娱乐”,但娱乐不是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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