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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川市农网改造 政策走样费用超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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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09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重庆南川市农网改造
 政策走样费用超标
  从1998年起由国务院、国家电力公司牵头启动的农村电网改造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是利国利民的好事。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规定,在农村电网改造中,除农民购买自用电表外,绝不允许向农民集资收费。
  去年《重庆日报》曾报道,重庆市物价局规定,农村农网改造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凡多收的钱在农网改造结束时清退。而南川市政府及各乡镇政府只向农户宣传,农网改造是降低电费、减轻农户的经济负担,谁受益谁出钱,并没有宣传国家的有关政策。市政府所在地、隆化镇、街道附近村(组)的农户每户交纳450元(后退200元),其它乡镇农户每户交纳400、300、250元不等。
  峰岩乡政府要求全乡10个行政村、65个村民组必须先交钱、后整改,先交的先整改,后交的后整改,不交的不整改。去年,峰岩乡峰中村请南川市电力公司和鸣玉镇供电所到峰中村谈农网改造的事。一个星期天,南川市电力公司和鸣玉镇供电所工作人员带着钓鱼杆、开着电力车来到峰中村,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等好菜好烟热情招待,花掉六七百元,后到峰山村辖内的红苕岗堰塘钓鱼,峰中村支付了30公斤300元鱼款。此费用全部分摊在峰中村6个组的农网改造的农户集资款中。峰中村收每户的农网改造费是260元。今年5月初至6月26日,峰中村进行农网改造,要求农户出劳力抬电杆、挖电杆洞。村委会要求每农户必须先交纳100元2001年度农业税预收款才发放安装电表、通电,不交就不安装电表、不通电。
  农网改造,中央的政策到了地方,怎么就变了样?
重庆南川市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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