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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义务教育已经基本普及的今天,一个特殊群体的上学问题却受到忽视,那就是流动人口中的200余万适龄儿童少年——他们也有上学的权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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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10
第6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教科文卫聚焦

  在义务教育已经基本普及的今天,一个特殊群体的上学问题却受到忽视,那就是流动人口中的200余万适龄儿童少年——
他们也有上学的权利
本报记者王淑军
 来自河南驻马店农村的徐伟,小学刚毕业就随在京打工的父母来到北京,徐伟想继续读初中,但父母试了不少办法也没能成,无学可上的他只好帮着父亲看车子。在前不久举行的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再次成为与会人员关注的焦点。
  伴随着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庞大的流动人口大军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他们的子女上学更成为普及义务教育的难点问题。据估算,目前全国流动人口总数8000多万,按学龄儿童少年占2%—3%推算,计约200多万,而且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十五”期间这一数字将持续增加。
  就学难的症结何在
  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宪法和义务教育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但在现实中,流动人口子女却面临着入学难的问题。据悉,仅北京市300多万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约8万人,其中约有2万儿童就读于200多所学校,但普遍存在辍学现象;少部分进入公立学校,但赞助费或借读费之高往往超出所承受的能力;更多的则是无学可上。
  同在一片蓝天下,为什么外来儿童难以享受本该有的义务教育的权利?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高如峰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国家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现实不够协调,造成流出地政府与流入地政府在解决该特殊群体就学问题上定位不明,责任不清。
  义务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意味着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应是户籍所在地政府的义务,流动人口子女也不例外。但实际上,由于这一特殊群体已随其父母流入城镇,流出地政府难以真正负起适龄人口就学管理的责任。而对于流入地来说,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会给教育经费本已紧张的教育系统造成压力,特别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义务教育经费和设施的短缺程度势必加大。尽管一些城市中办起打工者子弟学校,但多数这类学校尚无合法地位,师资和经费都存在很大问题。
  不仅仅是个教育问题
  基础教育是一个人走向健康成长的通行证。这一段教育如果缺失或不健全,不仅给个人一生留下抹不去的遗憾,也是社会全民教育的一个失败。
  事实上,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难的情况,已使这一群体及其父母深切感受到强烈的不平等和被排斥。据统计,北京市处理犯罪人员总数中外来人口所占的比例,1988年是23.3%,到1995年已高达50%;在珠江三角洲某些城市,查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中流动人口所占比例竟高达90%。在前不久举行的中国教育论坛上,有专家指出,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难反映出的社会排斥现象,影响所及已不仅仅是个教育的问题,如不及时解决,还会导致他们在城市中的对立心理,诱发不同程度的认同危机和心理危机,后果值得警惕。
  不应遗忘的角落
  有关部门早在1996年就制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相关政策,继而于1998年颁布《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今年6月份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继续抓好农村女童教育。”从而为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
  然而政策从制定到落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率仍低于全国适龄人口入学率的平均水平,特别是未办理暂住证、就业证、计生证的非合理流动人口子女的流失、辍学问题仍较严重;一些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打工子弟学校或民工自办的简易学校,缺少必备的办学条件,教师和教学也不规范。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交学费,合理流动人口为当地政府纳税,其子女享有同等权利理所应当,但现实中,流动人口子女就近入学仍受到不同程度的排斥和歧视,要交纳所谓的教育补偿金或借读费,这是不公平的。
  义务教育作为全民教育,不应遗忘每一个适龄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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