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阅读
  • 0回复

家庭装潢 小心中招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10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市场监督

家庭装潢
 小心中招
新华社记者俞丽虹
  平均每5分钟一个投诉电话——上海市消费者协会新近开通的“家庭装饰专业热线”几乎被打爆了!据上海市消协办公室介绍,这条“家庭装饰专业热线”自6月底开通以来,一直铃声不断,仅前3天就接到投诉、咨询电话246个;半个多月来,工作人员接听的投诉电话总数已经超过1000个。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家庭装潢市场中各种各样的“花招”的确不少。
  其一,瞒天过海,蒙混过关。对于装修中使用的材料,施工者往往不按规定通知消费者验收其品质,或是以次充好,或是以假充真。今年4月,一位屠先生与新筑装潢公司签订了包工包料装修合同,双方约定,使用的地板须是“龙牌”柚檀木地板。可是,直到地板铺设接近完工之时,屠先生方才发现,原本的“龙牌”地板不知何时被这家装潢公司偷偷“调包”,换成了另一种名为“富牌”的木地板。
  其二,低价签约,施工中途不断增资,采用“低开高走”的手段迫使消费者“就范”。这些公司通常先开出较为低廉的报价,吸引装修户“上钩”,然后在施工过程中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增加新的项目。面对“水涨船高”的装修费用,进退两难的消费者大多只能被迫接受。
  其三,合同“缩水”,或者“说一套做一套”,不按规定履行合同。今年年初,消费者戴女士与千思装潢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这家装潢公司漠视合同,不仅使用了无厂名、无厂址、无包装的木地板,所做的木门中间也缺少木档。
  家庭装潢市场“陷阱”颇多。针对这一现象,上海市消协有关人士呼吁,消费者要学会自我保护,装修之前应与装潢企业签订必要的合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广大装潢企业则须增强法律意识,严格照章办事。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