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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环境保护无穷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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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11
第3版(国际)
专栏:综述

欧盟环境保护无穷期
本报驻比利时记者吴云
  “环境政策是欧盟诸多成功事例中的一个。我们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现在空气更清新,饮用水更安全了。”这是欧盟委员会负责环境事务的委员瓦尔斯特伦对欧盟过去30年环保政策的评价。自来欧洲工作后,记者对这句话有了更为切身的感受。
  不久前,记者应友人之邀到布鲁塞尔附近的小镇蒂恩度了一个周末。初夏的比利时农村十分恬静,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草香和花香。夜幕降临后,与友人一家围坐在篝火旁,边聊天,边欣赏夜幕下农村的景致。无意中抬头朝天空望去,一幅在北京久违了的景象出现在眼前,天空中数不清的星星清晰可见。朝北望去,北斗七星和北极星熠熠发光。仰望着天上的群星,宾主的谈话自然转到了环境保护上。
  友人说,西欧的环境之所以保护得比较好,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早就开始注意保护环境了。
  在此之后,记者就西欧的环保问题认真做了一次调查。
  欧盟是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重视保护环境的。当时,欧洲人对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副产品——环境污染的感觉日益明显。酸雨、森林面积减少、空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开始严重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环境要保护,逐渐成了欧洲人的共识。1972年,欧盟的前身欧共体首次将环境保护纳入其职责范围,当年召开的欧共体巴黎首脑会议特别强调,“对环境保护应给予特别的关注”。1973年,欧共体推出了第一个《环保行动纲要》,尽管这份纲要比较粗糙,但欧共体毕竟开始行动了。1981年,欧共体成立了环境总司,专门负责环保。从1972年到1986年,是欧盟开展环保的起步阶段。1986年发生的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和德国莱茵河化学污染事件,促使欧共体更加重视环境保护,这一年也标志着欧共体的环保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1986年,欧共体成员国签署《欧洲单一法案》,同《罗马条约》相比,该法案增加了一项重要内容,即环境保护。法案规定:“环境保护必须成为欧共体其它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不仅改变了《罗马条约》没有环保条款的状况,为欧共体今后的环保立法奠定了“法律基础”,而且也使环保成为欧共体各成员国必须履行的“条约义务”。1990年,欧洲环境署成立,专事收集欧共体成员国范围内的环境状况信息,并将这些信息提供给欧共体及其成员国,供之制订环保政策时参考,欧共体的环保机制从而得到进一步完善。在此后的《马约》和《阿约》中,欧盟的环保目标更为明确。例如,1992年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正式写入了《马约》,1997年又在《阿约》中将“可持续发展”定为欧盟“最重要的目标之一”,规定欧盟今后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可持续发展和高水平的环境保护原则基础上,各项经济和社会政策的制订和执行也必须考虑环境因素。
  在过去的30年中,为了保护环境,欧盟还制订了许多具体措施。首先是制订和实施《环保行动纲要》,从1973年到2000年,欧盟共实施了5个《环保行动纲要》,有力地促进了欧盟的环保事业的发展。其次是设立名为“生命”的欧洲环境基金,对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的研究课题提供资助。第三是实施“生态标签”计划,为符合环保标准的商品贴上这种标签,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可以选购对环境影响最小的商品。第四是建立“欧盟环境管理和审计体系”和“公共与个人项目对环境影响的评估体系”,前者监督工业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后者评价城镇设计规划对环境的影响,这一评价对城镇设计规划最终是否被采纳有直接的影响。最后是利用“环境税”和其他惩罚性措施保护环境,欧盟对排放污染物、噪音和某些产品如农药和汽油等征收“环境税”,1993年欧盟发表的白皮书甚至考虑要污染环境者承担民事责任。
  除了上述措施,欧盟还对垃圾处理、噪音、水污染和空气污染的整治等也分别规定了相应标准。
  经过30年的努力,欧盟已经建成一套完整的环境保护体系,对欧盟各成员国的环保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在环保取得了许多实实在在的进展面前,欧盟并没有止步不前。今年1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又提出了第六个《环保行动纲要》,这份题为《2010年环境:我们的未来,我们的选择》的行动纲要,确定了欧盟在21世纪前5至10年内环保工作的重点。5月份,欧盟委员会又启动了“欧洲空气清洁计划”。瓦尔斯特伦说:“我们目前仍面临严重的问题,在某些领域环境事实上是在变坏,人们对环境都很关心,因此我们必须立即行动起来,这就是我们在新纲要中提出的建议。”
  (本报布鲁塞尔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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