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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关系明晰国家个人“双赢” 三明推行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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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12
第3版(地方新闻)
专栏:

产权关系明晰国家个人“双赢”
 三明推行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
  本报福州8月11日电记者赵鹏报道:自1999年以来,福建省三明市以“明晰产权,分类经营,落实承包,保障权益”为宗旨,全面推行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不仅使国家每年从林地使用费中增收1400多万元,而且参与改革的林农平均每亩也可增收800元以上,真正实现了国家农民双受益。
  三明市现有山林2800多万亩,其中88.5%的山权和80%以上林权属集体所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山林集体所有的产权不清、机制不活、监督乏力、分配不公等诸多弊端越来越突出,林农积极性受到挫伤,林业生产经营也每况愈下。从1999年7月起,三明市委、市政府成立以一把手任组长的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小组,抽调全市42名市县领导和3600多名林技人员,以挂片包干的形式逐村逐户落实林营改革。为了避免“一刀切”,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三明市先后探索出多种林营体制改革模式:划片投标、押金承包、比例分成;产权到户、联户经营、比例上缴;产权到户、自主经营、定额上缴;林地租赁、谁造谁有、收入归己;公开招标、有偿转让;规模经营、形成实体;招聘人员、按劳付酬。多元化的改革模式迅速调动起全市林农的参与积极性。截至今年上半年,三明市累计已有1640个行政村完成改革,改革山林面积2337.5万亩,分别占总数的95%和97%以上。如今,三明市林农平均每立方米的木材可增收100多元。
  三明市近日又补充出台了《关于木材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允许林农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由处置自己经营的林木,产销直接见面,切实减少中间环节和各种不合理收费,确保全市林农经济利益得到最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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