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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记载一个城市的生命 法律,决定一个城市的未来塑造城市之魂——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立法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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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15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立法聚焦

法律,记载一个城市的生命 法律,决定一个城市的未来
塑造城市之魂
——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立法纪实
本报记者吴兢
  法律,对一座城市来说,意味着什么?
  上海人的回答是:城市之魂!
  在这个崇尚法治的时代,完善的法律,就意味着进步。而对于1300万上海人民来说,他们早已与法律结下了时代之缘。
  走进上海这座都市,我们听见了法律的声音。
  上海人的“法宝”
  法律,是上海人的“法宝”。遇到不能解决的难题,他们首先想到的是法律;遇到法律没有规定的,他们首先想到的是立法。
  提起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孙潮教授很是兴奋:“立法,对于一个城市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地方立法最大的作用在于提供有效、舒适、便捷、合法的社会环境。法律制度的完善,使这个城市的潜力越来越大。”
  多年来,上海人总是走在地方立法的前端。
  上海的立法很快。本届,也就是上海市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短短三年的时间里,制定、修订、废止的法规数已达到了45件;预计到本届常委任期届满,总数将达到70件。
  上海的立法很新。有数据为证:在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28件法规中,先于国家法律法规而创制的法规达15件,占54%: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经纪人条例、遗体捐献条例、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一部部创制性的地方法规,为上海量身打造发展蓝图。
  上海的立法很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维护社会稳定的、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涉及到城市的方方面面。上海的立法者说,立法就是要直面社会、解决矛盾。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铁迪是一位有亲和力又很有魄力的女性,她自豪地告诉记者:“我们的地方立法,正朝着总体目标大步迈进:建立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通行惯例相衔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有效保障本市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框架。”
  走进“美丽时代”
  近几年来,记者每年都至少到过一次上海。这里日新月异的变化在告诉人们:上海走进了一个“美丽时代”。
  上海人自己说,我们是奔驰在法律的车轮上。
  浓淡相宜的绿地在动人地诉说:这是绿化条例结下的硕果!
  《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1987年制定实施,13年里先后修改了4次。尤其是2000年,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城市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条例作了全面修订,提高了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比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有了法规作强大的后盾,钢筋水泥的上海城绿荫环绕:延中绿地、长寿路绿地、黄兴绿地、大宁绿地……还有正在建设中的环城绿带、郊区人造森林……上海人均绿地面积,从20世纪80年代的“一双鞋”,增至如今的“一间屋”。
  可以说,每一部法规,都是一个敏感的城市话题;每一部法规的诞生,都为这座国际大都市增添了美丽和动力。
  1998年9月通过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规定,“治愈”了困扰城市多年的不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现象。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张燕说:“规定实施前,收缴保费的比例约为80%;规定实施后,收缴保费的比例高达99.23%,居全国首位。”
  违法建筑,是城市管理中的“顽疾”。1999年上海地方立法者“对症下药”,出台了拆除违法建筑的若干规定。短短10条条文,为执法保驾护航。卢湾区的违章“马路集市”;交通路立交桥下的临时窝棚;“高压线走廊”下被占用的绿化用地……近300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基本上被拆除,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倡导移风易俗的《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仅3个月时间,便有1357人进行了遗体捐献登记,比去年全年登记的1149人还多。有夫妻双双登记遗体捐献的,有姐妹一起登记的,还有两亲家同时登记的……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许祖雄告诉记者:“地方立法也有相当的难度。但这些法规的制定符合上海社会文化发展的方向,符合确立新的社会观念的客观要求,因而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法律属于人民
  在上海,记者从立法者嘴里听到最多的词便是:倾听!听市民的意见,听代表的意见,听不同的意见,听少数人的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麟告诉记者:“立法,要以民为本!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发扬立法民主和立法公正,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使法规切实体现人民的意愿。”
  1998年,《燃气条例》首次公开征求市民意见,社会反映强烈。许多市民说,过去总觉得立法是专家和人大的事。现在通过看草案、提建议,一下子感觉自己与法律的距离拉近了。
  1999年初,提出法规修改意见的4位普通市民走进了市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厅,开创了市民旁听法规审议情况的先例。
  在此之后,房屋租赁条例、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市容环卫条例等法规草案,相继开始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市容环卫条例在今年向社会公布后,很快便收到了600多封邮件。
  群众的意见,在被立法者细心地接收、汇总并分析之后,精华部分悉数被吸收采纳。
  倾听各方意见,当然也包括倾听有争议的意见。上海市的地方立法者今年专门设立了立法听证制度。
  首次展开立法听证的,是中小学生在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草案。听证会就立法中有争议的五大问题,公开听取了利害关系人、政府管理部门、专家学者等方面意见,先后有50多人次各抒己见。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谢天放说:“引进立法听证制度,可以听到不同的声音,尤其是针锋相对的声音。立法听证,为人民和不同利益团体充分表达意见提供了公开的论坛,也为立法者提供了更多的决策参考。”
  法律改变过去,法律成就现在,法律决定未来。
  走近大上海的地方立法,便走进了上海的过去和现在。
  走进大上海的地方立法,便看到了上海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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