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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执法检查“广而告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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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15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大连执法检查“广而告之”
  本报讯近日举行的辽宁省大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十九次主任会议决定,用两个月时间,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决定将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通过新闻媒体向市民公示。
  大连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先后将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向市民进行了公示,主要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情况、消费者协会开展维权活动情况、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情况、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中的欺诈行为查处情况、行业垄断行为以及通讯市场中的欺诈行为查处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的解决情况等六个方面。
  并随之公布了热线电话号码和信箱地址。人大常委会设专人负责市民来电、来信和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郭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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