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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被感情践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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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15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法律,被感情践踏
颜斐吴丹慧
  编者按:女性对于爱,常常甘于奉献,甚至勇于牺牲。然而,生活中也有一些女性迷失在爱之中。为了满足感情,她们铤而走险,身陷犯罪的泥潭而不能自拔。这里报道的案例值得我们深思。
  为拴住男友的心
30岁的梁红是一名会计,为了自己深爱的男友,她挪用公款670余万元。而她的男友,却拿来大肆挥霍,去找别的女人,甚至和另一个女人有了孩子。
  梁红和张伟同住北京史家胡同,两人是邻居,从小就在一起玩耍。张伟比她大6岁。17岁,情窦初开的年纪,梁红很自然地就成了张伟的女朋友。高中毕业后,梁红考入大学,张伟开始混迹于社会,做各种生意。大学毕业后,梁红被分配到北京某老干部局综合服务中心任会计,主管住房公积金和工会的财务。
  1997年的某天,张伟来到梁红单位找她,说自己出事了。见他神色慌张,梁红就把他带到院子里僻静的地方。张伟说自己做生意赔了,手头急需一笔钱。“从你公司账上提些钱。”起初,梁红死活不同意,可张伟赖着不走,口口声声保证很快就会还上。禁不住男友的死磨硬泡,梁红终于迈出了犯罪的第一步。公司有个账号上的钱是老干部活动经费,轻易不动。她用单位的现金支票提现,顺利地取出了几万元。事后,她惴惴不安地观察着周围的动静,没有人察觉。
  被爱情迷失了方向的梁红哪里知道,迈出了这一步,就很难再回头了。起初,张伟补漏是真,渐渐地,见钱来得如此容易,便开始放纵自己。他张开了巨口,不停地向她借钱。怕梁红不同意,每次张伟都去单位找她。梁红不清楚男友拿钱具体去做什么,只天真地以为张伟是干事业,在规划他们的将来。
  在1996年8月至1999年9月期间,梁红用现金支票提取现金、使用转账支票划款等手段,先后从她单位账号上提款150余次共计670余万元,后陆续归还了145万元。
  为了一份糊涂的爱,梁红葬送了自己的青春年华。令人可悲的是,她的男友拿着公款和其他女人大肆挥霍。张伟租几处豪宅给其他女人,并和别人有了孩子,梁红还在幻想自己能用金钱拴住他的心……
  为抚养残疾弃婴
  在看守所里,42岁的张某不停地念叨她的儿子。张某没有生育,几年前,她从外面捡回一个残疾男婴。张某对捡来的儿子倾注了一个母亲全部的爱,可丈夫处处对这个孩子横加指责,夫妻俩经常为孩子大动干戈。看着孩子幼小的身躯在丈夫的拳头下瑟瑟发抖,张某发誓要赚很多的钱,独自抚养孩子,让他受良好的教育。张某曾对审讯她的检察官说,她最不放心这个孩子,真怕丈夫会虐待他。
  法院的判决书上这样记录着张某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张某,大专文化,北京某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的项目经理、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经理。1999年6月9日,张某冒用该项目部的名义,使用假合同专用章,与昌平一家电力物资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骗得3791.4千米的电线,价值490余万元。张某后将所得的赃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和多数诈骗案犯不同的是,张某将剩余的钱款全部存起来,几乎没有挥霍骗来的一分钱。她说,这些钱是给儿子攒的,自己舍不得花。
  张某日夜思念她的孩子,但她只能在铁窗里度过她的余生。母爱是伟大的,但冲破理智之堤的母爱却是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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