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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不能少测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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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15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评说

评议不能少测评
钟世旺
  述职评议是近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探索对所任命的干部进行监督的有效形式。随着实践的深入,这种监督形式在调查研究、评议组织等方面不断规范完善。但是对投票测评这一环节的操作,有的地方却是讳莫如深。笔者认为,述职评议不能少了投票测评。
  所谓投票测评,就是在听取被任命干部的述职报告后,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其进行称职、不称职的现场打分评议,真正是动真的、来实的。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当场公布测评结果,二是根据测评结果督促被任命干部整改,如果不称职票超过半数可报请党委同意后对其撤职。但是,由于有些地方人大存在着种种如担心称职票太少,被任命干部下不了台;或顾虑不称职票超过半数,人大这边不好收场;或怕监督工作过了头,不能与党委保持一致等原因,不敢采取测评,影响了述职评议工作的深化和监督的实效,在一定程度上也损害了人大的权威。
  搞好投票测评,是述职评议工作的重要内容。监督贵在求真务实。如果把述职评议局限于听听汇报、简单议议的层次上,说问题隔靴搔痒,提建议模棱两可,势必使人大的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建议各地人大常委会在开展述职评议时,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的统一,总结已有的实践经验,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出台述职、评议工作办法,对相关的工作程序特别是投票测评作出明确的规定,增强规范性,减少随意性。通过这一硬性手段,加大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力度,使被任命干部受到应有的警示,在人大的监督面前猛醒,更好地改进工作。要把测评结果向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通报,为党委任免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对问题严重、政绩平庸、不称职票超过半数的干部,要依法提请党委同意予以撤职,树立人大监督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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