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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察秋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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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15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检察机关素质工程专题报道

明察秋毫
卜雪峰李明言王开峰
  1999年9月3日,山东省济宁市欢城地区检察院驻运河监狱检察室人员在开启狱内“检察院信箱”时,收到该狱七监区服刑人员刘厚国的一封申诉信,从字里行间看出他对原审法院判决的不服和无奈。直觉告诉检察官,这其中很可能隐藏着一段冤情。他们随即赶到刘厚国所在监区,经过耐心细致的询问了解,刘厚国在嚎哭中道出了原委。
  刘厚国,山东省禹城市房寺乡农民,小学辍学后在家务农,从小由于经常干一些偷鸡摸狗寻衅滋事的恶作剧,时常遭到他父亲刘忠石的严厉训斥。刘厚国入狱的起因缘于一场家庭纠纷。刘厚国与妻子在村中开了一个小饭馆,其妹刘某拿出自己积攒的准备结婚用的5000元钱入股分取利润。刘某要结婚时,只要回2000元钱,为此父女对刘厚国十分不满。其父在与他争吵时被推倒摔伤,加上气恼遂卧病不起。刘忠石下决心“治治这个混账儿子”,出出心中恶气。他与女儿商量,编造刘厚国三次强奸其妹的情节。开始其妹不同意,经刘忠石反复劝说才勉为其难,终于将刘厚国推上了被告席。开庭时刘厚国百般否认,并要求与妹妹当堂对证。其妹由于出气心切,又碍于父亲面子,当堂进行了指证。原审法院遂于1997年4月15日以强奸罪判处刘厚国有期徒刑14年。
  驻狱检察室听取情况后立即上报欢城地区检察院要求立案复审。院领导随即批复同意立案,并派人协助检察室人员一起赶赴禹城调查了解情况。检察人员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与刘氏父女进行了交谈。刘氏父女承认只是想“治治他”,并无强奸之事。检察人员又赶到北京,取得了原判认定刘厚国强奸作案时不在现场而在北京打工的证据,随后和运河监狱一起分别向原审法院发出了《再审建议函》和《提请复查函》。与此同时,检察官多次深入七监区,与监区干警一起对刘厚国进行尊老爱幼、厚德载物的中华传统道德教育,使其认识自己以前在做人方面存在的严重过错,以树立正确的人生道德观。在检察干部的教育感召下,刘氏父子也在感情上有了沟通和交流。刘忠石在接到儿子一封封愧疚赔罪的信后,老泪纵横,良心驱使他来到检察室供述了诬告伪证儿子强奸的全部经过,与女儿一起反复表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洗清儿子的罪名。有一次竟抱着被褥到监狱要求替回儿子,并向检察室递交了具结悔过书。
  为使此案早日审结,欢城地区检察院的干警们不辞劳苦,三下距监狱600多里的原审法院与他们探讨案情,每周一次长途电话联系情况,终于达成了共识。原审法院于2000年9月6日来狱开庭,对刘厚国强奸一案作出了撤销原判,无罪释放的再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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