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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方造假猖獗,假货难查,背后往往有保护伞在支持——打假更要打护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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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7-23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时评

  一些地方造假猖獗,假货难查,背后往往有保护伞在支持——
打假更要打护假
原国锋
  不久前,一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的假冒劣质螺纹钢,在广东新会市双水镇被查获,当执法人员对这些产品及生产设备进行吊装、异地封存时,该镇的一位副书记在现场为造假者说情开脱,并要求执法人员留下一半假冒产品,否则他就离开现场,不再保证执法的顺利进行和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此话一出,造假者心领神会。当天,一伙不明身份的人用3辆汽车将道路堵死,将执法人员团团围住。为首的几个人煽动围攻者闹事,追打新闻记者,威胁执法人员。而在一旁前来协助执法的镇政府工作人员却袖手旁观,面对如此严峻形势,技监人员不得不离开双水镇,封存的螺纹钢被造假者擅自启封、转移。后经调查,该批劣质螺纹钢已流入市场。
  在当前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热潮中,双水镇的造假者如此胆大包天,全在当地个别领导的支持。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打假更要打“护假”。
  在一些地方,质检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得不到当地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一些地方官员为造假者通风报信,煽动一些人围攻执法人员,实际上成为造假售假的帮凶。他们护假的理由很多,但对于许多护假者来说,是因为他们自己或者某个小集体与造假售假有种种利益关系。护假,使造假者造假有了“底气”,也给打假工作带来很多困难。打假就要坚决打掉造假的保护伞,这样,才能挖掉假冒伪劣泛滥的重要根源,才能保证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斗争顺利进行,才能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打护假,就要把护假者打痛、打怕。记者想起在香港赤柱一路边上看见的一幅警告牌,上面写着:严禁在此地弃置垃圾或废物,任何人如果在此地弃置垃圾或废物,一经定罪,最高罚款25000港元及入狱6个月。如此严格、具体的规定,其威慑效果可想而知。一般来说,造假可谓“一本万利”,对一些猖狂造假者进行经济上的罚款只能伤其皮毛;同样,对护假的某些官员如果仅仅停留在“追究责任”的字面上,而不对如何追究责任、追究什么样的责任作出具体的规定并严格执行,护假行为就会或明或暗地继续下去。
  只有不断完善和不折不扣地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制假、售假、护假者形成强大的威慑力,才能更有效地打击制假、售假、护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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