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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打击假冒伪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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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18
第5版(经济专页)
专栏:

坚持不懈打击假冒伪劣
李迎丰
  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是整顿与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需要坚持不懈地进行下去。  造假者由于不具备足够的能力(人力、财力、技术力量、设备更新、管理水平)去开发新的产品,去促使产品的升级换代,往往是简单地模仿,低层次地重复建设,粗制滥造,质量低劣,假商标、假品牌,既破坏和浪费了资源,又毁坏了真正的质量好、品牌好的企业和产品声誉,破坏了公平的竞争机制和原则,更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干扰了市场进入和退出规则的实施,严重阻碍、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
  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损害了最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甚至危及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人身安全。据统计,1992年到1998年,全国共发生重大劣质酒中毒案8起,死亡751人,四川綦江虹桥垮塌造成特大伤亡事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使用了劣质钢材。有些地方官员把当地的一些区域性造假说成是“区域特色经济”,有利于“地方稳定、人民富裕”,但这种“造假经济”,这种少部分人利益是以牺牲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生命安全、国家的法律为代价的。诚然,为官一任,应造福一方。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什么是道?国家的法律、法规就是道!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社会的利益就是道!
  假冒伪劣泛滥不利于整个国民道德素质的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律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而信用是道德的一个组成部分,假冒伪劣是严重的“信誉缺失”行为。造假者置他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于不顾,置他人的利益、社会的利益于不顾,就是为了一己私利,唯利是图。世界银行前行长克劳森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靠互相欺骗、道德败坏来达到经济兴旺的,换句话说,在信誉缺失道德沦丧的国度里要实现现代化是不可能的。”
  我们要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方针,深入持久地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斗争。首先,打假要用重典。荀子说过:“法者,治之端也”,只有“畏法而尊绳”,然后“国常不乱”。法律是治国的根本,而“典”不重不足以“止乱”。同时,要加强道德信用的教育和宣传。龚自珍说过:“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现代社会道德的核心是信用,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童叟无欺”的传统美德,努力营造良好的道德信用氛围。
  美国获诺贝尔奖的经济学家贝克讲过:假冒伪劣有三大成本。第一个是直接成本,即造假的材料、设备等;第二个是机会成本,即以造假所用的同样劳动时间通过合法途径所能谋取之利;第三个是处罚成本。因此,对假冒伪劣,一是要打罚结合,重典治假,抓到一个就要罚他个倾家荡产,加大其处罚成本;二是要打防结合,如防伪商标加大科技含量,要假冒,就不得不花更多的钱,更多的精力,迫使他加大直接成本;三是打扶结合,开辟合法增收、致富的门路,不用造假也可以致富,也就是加大了造假的机会成本。温州乐清电器城的兴衰成败史有力地证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对于地方经济,造假只能带来一时的小利一时的虚荣,却会失去真正发展的机遇,造成长远发展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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