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阅读
  • 0回复

加强对商业银行境外机构的监管央行发布《商业银行境外机构监管指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21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加强对商业银行境外机构的监管
  央行发布《商业银行境外机构监管指引》
  本报北京8月20日讯记者田俊荣报道:为进一步加强对商业银行境外机构的监管,促进其审慎经营、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制定发布了《商业银行境外机构监管指引》。
  《指引》要求,商业银行设立或收购境外机构,境外机构升格、撤销、合并或重组,增减资本金或营运资金,调整股权结构及股本方式、转让股权或修改章程,应事前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方可向东道国监管当局申请。《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境外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监管法规和业务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商业银行应加强对境外机构的授权管理,严厉查处越权行为。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