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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计算机用户 采取措施防止“红色代码Ⅱ”病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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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21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计算机用户
  采取措施防止“红色代码Ⅱ”病毒
  本报北京8月19日讯记者从公安部有关部门了解到,肆虐全球的“红色代码Ⅱ”计算机病毒已在我国大面积传播,被感染的服务器涉及全国十几个省区市,造成一些政府机构、教育科研和企事业单位以及金融证券等行业的网络通讯阻塞或服务器瘫痪。
  “红色代码Ⅱ”病毒是一种具有严重危害后果的计算机病毒。经过技术分析,确认这种病毒具有传播速度快、严重阻塞网络通讯、有变种、含黑客远程控制程序等恶性病毒的特征,主要威胁Win-dowsNT或2000操作系统的局域网、企业网、互联网。广大计算机用户,特别是使用WindowsNT或2000操作系统的计算机用户,要主动将自己的系统打上补丁程序,这是防止被“红色代码II”病毒感染的有效办法。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计算机用户,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一旦系统出现可疑情况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在使用杀毒工具时,一定要坚持使用最新版本的具有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查杀工具,并定期进行检测、清除;重要系统的计算机要有专人负责并落实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整理;在通过网络下载程序或数据时,做好病毒感染的防治工作。
  (石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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