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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角”区域禁毒合作大事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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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28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

“金三角”区域禁毒合作大事记
  1989年10月5日,亚洲地区缉毒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最后形成了《亚洲地区缉毒研讨会倡议书》,为亚洲各国今后达成禁毒合作共识奠定了基础。
  1990年8月,联合国禁毒基金执行主任迪金乃罗访华期间,根据中国政府的建议,提出《东南亚禁毒战略》,开始了亚区域禁毒合作的雏形。8月至9月,中国禁毒代表团出访缅甸和泰国,就禁绝云南境外毒源、共同打击跨国贩毒活动等问题进行了磋商,这是中国第一次就禁毒合作事项与缅甸和泰国禁毒机构进行接触。10月15日至19日,联合国第十五届亚太地区禁毒执法机构负责官员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政府积极参与禁毒领域国际合作和地区合作的态度得到国际社会的赞同。
  1991年2月,联合国大会禁毒特别会议在日本举行,根据中国、缅甸和泰国的协商结果,联合国禁毒基金提出了东南亚“金三角”地区亚区域禁毒合作的设想,得到中、缅、泰三国的积极响应。同年5月,中国、缅甸、泰国和联合国禁毒署三国四方禁毒高级官员会议在北京召开,初步确定了开展次区域多边禁毒国际合作的模式。
  1992年,中国、缅甸、泰国政府代表团和联合国禁毒署在缅甸仰光签署了《中国、缅甸和联合国禁毒署三方禁毒合作项目》,确定了加强中缅边境地区打击毒品贩运、减少毒品需求,并在缅甸境内实施农作物替代种植计划,同时还签署了《缅甸、泰国和联合国禁毒署三方禁毒合作项目》,标志着由联合国禁毒署倡导的次区域多边禁毒合作正式付诸实施。
  1993年8月9日,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和联合国禁毒署共同主持的国际禁毒研讨会在泰国曼谷举行。同年10月,中国代表团赴纽约参加第四十八届联合国大会禁毒特别会议,中国与缅甸、泰国、老挝以及联合国禁毒署正式签署了《禁毒谅解备忘录》,次区域禁毒合作框架基本形成。
  1995年5月27日,第一次次区域禁毒合作部长级会议在北京召开,柬埔寨、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和联合国禁毒署通过了代表六国七方禁毒决心的《北京宣言》,呼吁各国关注毒品问题,并在禁止毒品生产、打击毒品过境和预防毒品滥用方面加强合作。同时签署了《次区域禁毒行动计划》和一系列禁毒合作项目等。至此,“金三角”地区次区域多边禁毒合作框架最终形成。
  2000年10月,罗干国务委员应邀赴泰国曼谷参加了由泰国和联合国禁毒署联合举办的“东盟+中国”国际禁毒会议,并签署了《东盟+中国禁毒行动计划》,确立了“东盟+中国”区域禁毒合作框架。(张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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