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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文明行业”——上海检察机关加强队伍素质建设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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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29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检察机关素质工程

迈向“文明行业”
——上海检察机关加强队伍素质建设纪实
本报记者吴兢
  到上海市检察机关采访“素质工程”,记者听到频率最高的话是:建设“文明行业”。
  记者收集到以下两组数据:在1999年至2000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评选中,全市检察机关21个区县院、分院中,有19个单位荣获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两个基层院为区县级文明单位;
  199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对36名检察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作出了严肃处理,同时在全市加强警示教育。
  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告诉记者:“检察机关的素质工程,是一个需要常抓不懈的系统工程。我们的目标是做到政治素质强、业务素质精、工作成绩突出。我们要以公正执法为主线,突出检察特色,使我们的工作让党和人民满意,让党和人民放心。”
  “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这句话用在市检察一分院身上十分贴切。从1995年7月1日成立至今,他们战斗在查处经济犯罪案件、渎职犯罪案件的前沿,创下了不少业务第一,没有一名干警因违法违纪而受到任何处分。
  上海检察院一分院检察长李培龙告诉记者:“没有违法违纪事件发生,不等于没有苗子!我们院党组深刻认识到这一点,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1998年,一分院法纪处在成功办结一起案件后,案件当事人邀请办案同志吃了顿便饭。围绕“吃顿饭算不算违纪”这个问题,全院开展了大讨论。最终,大家统一了认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吃顿饭虽然是小事,但的确违反了检察官办案纪律。
  为此,一分院党组决定,参与吃请人员受通报批评并全额退款。从此,一分院的干警们更是严于律己了。
  “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今天没有危机感,明天将会有危机。”在徐汇区检察院,检察长吴新田经常在干警们耳边吹这样的风。
  1998年以来,该院党组大步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对中层干部,他们实行任期制,做到能上能下、选贤任能,先后免去5名正副科长职务;对非领导职位,他们实行选任制,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优胜劣汰,有14名干警受到警诫,7名干警落选试岗。在半年的试岗考察期内,这7名试岗人员从“领导要我干”到“我自己要干”,勤奋工作,终于重新走上了岗位。
  行之有效的监督网络,是虹口区检察院的“看家宝”。检察长徐六弟告诉记者:“打铁先要自身硬!执法者,更要先守法。只有不断加大自我监督的力度,严格队伍管理,我们才能抵御各种诱惑,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虹口区检察院的监督网络,纵横交错,称之为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内外结合:党组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干警监督,干警接受院廉政、勤政督查员监督,党员佩戴标志上岗接受群众监督,科室之间互相监督,主动接受家属监督、人大代表监督、社会监督……
  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告诉记者:“近几年来,上海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执法做了大量工作。上海市委和上海的人民群众对上海检察机关是满意的。”
  在本文的最后,记者要补充这样一个细节:在今年初的上海市人代会上,上海市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获得了全票通过!既没有反对票,也没有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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