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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辱使命——访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丁仁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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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29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不辱使命
——访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丁仁恕
本报记者陈鹏
  采访背景:2001年2月14日,辽宁省沈阳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投票表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报告未获通过。4月底,丁仁恕调任沈阳市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沈阳中院全面开始整改。2001年8月9日,沈阳市十二届人大召开五次会议,审议沈阳中院整改工作报告。报告得以高票通过。
  记者:沈阳市人大否决“两院”报告,当时的情况如何呢?
  丁仁恕:这是半年前的事了。2月14日,沈阳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进行表决,509名代表中有474名代表出席,结果,只有218人对法院的报告投了赞成票,支持率不到一半,因此,报告未获通过。这种事情前所未有,在各级人代会中是第一次。
  代表们尖锐地指出了法院工作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领导班子建设抓得不好,存在严重腐败问题;审判队伍不够整齐,整体素质不高;办案质量低,有的案件判决不公;执行工作缺乏力度,许多案件迟迟不能执行完结等等。
  记者:人们都说你是受命于“危难之际”,你是怎么理解人们的评价的?到任4个月来,你做了哪些工作呢?
  丁仁恕:受命于“危难之际”也许有点言过其实,我不过是受党的委托,来尽一名共产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我觉得要解决问题,首先就要从根子上入手,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对于整改,还有人建议我制订一整套措施。我说规章制度要制订,但更重要的是怎么落实。不能让它仅仅是钉在墙上、写在本上、挂在嘴上,关键是要落实到思想上,运用到行动上。特别是在追究违法审判和整顿审判纪律的落实方面,新的领导班子组成后讨论的第一个文件就是“严肃纪律的七条禁令”。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27名干警和法官因违反纪律被追究责任。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冰雪消融也非一日之功,要彻底改变法官队伍形象,改变人们业已形成的对法院工作的种种成见,决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我想只要我们是认真在做了,而且是用诚恳的态度,端正的态度,人民会给我们时间,代表也会给我们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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