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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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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8-30
第10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公布≠公示
湖北阳新县张嵩
  时下,不少地方对拟提拔的干部进行公示,即把考察人、被考察人及考察时间公布于众,给群众以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这是防止干部选拔任用中不正之风的有效举措。但是,有的地方只是将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姓名、年龄、原任职务、拟任职务等情况简单地张贴在墙上、通告栏里,使公示仅仅局限在公布上,效果难以令人满意。
  公布与公示的含义不一样。公布是对某一事情公开发布,使大家知晓;而公示则不仅要公布,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实现选拔干部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布只是公示的一种形式和手段,如果单单是公布,那只是给了群众知情权,而他们的参与权、监督权则没有落实。公示不但要虚心听取群众的建议、意见,而且要让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行公示制,功夫要下在让群众监督、民主决策上,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把关,把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如果仅把公示简单地停留在公布上,对群众的意见、建议不认真采纳或者干脆充耳不闻,公示制就会流于形式。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公示的含义,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避免出现新的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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