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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7·17”事故直接原因已查清有关责任人被依法逮捕,相关渎职、贿赂及涉黑问题仍在调查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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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9-01
第3版(综合)
专栏:

南丹“7·17”事故直接原因已查清
有关责任人被依法逮捕,相关渎职、贿赂及涉黑问题仍在调查中
  本报广西南丹8月31日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严肃查处广西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的指示,国务院调查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配合下,事故调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的直接原因现已查明,有关责任人被依法逮捕。
  国务院调查组在矿井水排干之后,立即展开事故原因的调查。调查组通过对遇难生还人员、矿山管理人员、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的详细调查询问,查阅文件、技术资料,组织有关水文地质和工程爆破专家对事故矿区的6个矿、8个井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先后6次到井下现场实地勘察、取证,确认事故发生的时间为7月17日3时40分,地点是龙泉冶炼总厂所属拉甲坡矿9号井标高-166米平巷处的3号作业面,认定这是一起由于矿业秩序管理混乱,长期非法开采,以采代探,乱采滥挖,违章爆破而造成的特别重大的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地方政府一些官员与矿主相互勾结,采取非法手段隐瞒事故、封锁消息达半月之久,性质十分恶劣。
  据查,7月17日凌晨3时多,拉甲坡矿明知作业区域存在透水隐患,不但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且继续冒险组织作业,在9号井标高-166米平巷处的3号工作面内两次实施爆破,使位于下方的恒源矿受淹老塘与上部的3号工作面之间的隔水岩体产生脆性破坏,积水在强大水压作用下击穿隔水岩体,形成长径3米、短径1.2米的椭圆形透水口,高压水大量涌入,使拉甲坡矿3个工作面、龙山矿2个工作面、田角锌矿1个工作面被淹,使81人失踪。调查人员在井下排水过程中先后找到尸体78具,还有2具尸体7月26日被矿主私自拉出火化,事故遇难者共80人,失踪1人。
  国务院调查组在查明事故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公安机关已对原龙泉矿冶总厂总经理黎东明等11名嫌疑人以重大事故责任罪依法逮捕。检察机关已对滥用职权、故意隐瞒事故真相的原南丹县委书记万瑞忠、原县长唐毓盛、原县委副书记莫壮龙、原副县长韦学光等4人依法逮捕。与事故相关的渎职、贿赂及涉黑问题仍在深入调查之中。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已对南丹县委、县政府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4名新的领导成员已经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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