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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收费——请勿污损人民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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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9-03
第10版(财经广场)
专栏:来信

学校收费——
请勿污损人民币编辑同志:
  我是一位在校学生的家长,在交书费和学费的时候,发现当地有的学校为了防止收到假币,要求学生家长在人民币上写明孩子的班级和姓名,以明确该币是由谁所交。这种做法在客观上造成了人民币的污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的流通。笔者建议,学校应与银行合作,请银行的同志到学校现场收费,或者学校在银行开设专门的账户,请家长到银行交费。这样,在保证校方利益的同时,也避免了污损人民币行为的发生。
  学校要开学了,笔者呼吁有关学校能改变不恰当的做法,保持人民币的整洁。
人民银行开封市中心支行王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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