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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紧急通知 严禁借名牌产品评价乱收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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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1-09-04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国家质检总局紧急通知
 严禁借名牌产品评价乱收费
  本报北京9月3日讯记者原国锋报道:近一段时期,有些机构以配合宣传名牌产品为名,搞变相盈利性收费,在一些地方还发生了层层评比、乱评比并以此强行让企业加大投入、购置指定设备的现象。为此,质检总局发出紧急通知,严禁借名牌产品评价之名乱评比乱收费。
  通知指出,开展名牌产品评价要遵循“市场评价为基础,中介机构为主体,政府积极推进、引导、监督为保证,用户满意度指数为主要指标”的推进机制,突出市场评价,强调企业自愿,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得向企业收费,不得搞行政审批。任何单位,都不得打着评价名牌的旗号以盈利为目的索取和收受企业钱财。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名牌产品评价只分国家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除此之外不得搞任何其他形式和级别的评价。国家级和省级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必须在名牌战略推进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规范操作。要坚决制止层层评级、到处乱评的做法。
  通知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观念,促使企业质量管理和实物质量水平的提高。质检系统要立即对本地区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属于质检系统本身问题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对系统外的乱评比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积极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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